有很多人会不自觉地觉得,父母就一个孩子。父母留下来的财产自然是孩子的了。
但是这件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全部接受父母的遗嘱。问题往往就出在婚姻的关系,法定的继承人以及父母是否存在遗嘱这些方面。
第一种,父母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独生子女结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在一起的时候,夫妻的大部分收入都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当然也包括父母继承的遗产等。
所以独生子女所继承的这一部分财产可能会由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规则,与配偶发生了关系,并非仅仅属于自身。
这里很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是独生子女的身份,仅仅说明父母所生的子女仅仅只有一个而不代表其它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不存在的。
如父亲先在爷爷奶奶死,或母亲先姥姥姥爷死,且去世时未留遗嘱,继承结束后,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由继承人承继。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是可以接受父母遗产的。
即独生子女,在这种情形下,并非唯一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遗产不一定全部由一人继承。

另外一种情况是父母在生前留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合同,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者以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个人的合法财产,父母有完全处理自己遗产的权利。
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要求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合同优先于法律规定的继承。
如遗嘱中确定将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者以外的人的话,那么即便独生子女也只能接受遗嘱和遗嘱未处置的部分遗产了。
因此,遗嘱确实非常重要。
重要的并非是将父母财产提前计算清楚,而是将立遗嘱看作是子女在打自己的财产主意,让财产最终按照父母的清楚表达意愿来处理。
很多人认为,父母健在的时候提出遗嘱,似乎带着谋划占有父母的财产的意味,于是就闭口不谈了。
这种想法已经过时,遗嘱的种类有很多,建立遗嘱也渐渐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做法。
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要根据父母真实意愿及财产,必要时请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有的家庭关系表面上看似很简单,但是真正进入到继承环节之后,才发现,配偶,父母,遗嘱以及遗赠扶养的协议,每个因素都有可能对最终的结果产生影响。
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以当然继承所有的遗产。遗嘱的作用就是将这件事情从猜测到争议,尽可能地变成清晰、明确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