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的确不应该怪孩子,怪的是人贩子残忍毒辣。
所谓的养父母就是亲人吗?不是,他们首先是买孩子的。孩子还小,不懂事,可是很多买了孩子的人真相信天上会掉下一个孩子吗?那个时候很多父母都在寻找孩子,甚至有人在街上抢孩子。谁也没想到养大的孩子很有可能被拐卖了呢?他们购买儿子时,常常是揣着清楚装傻。
这些买主并不是不可以生孩子,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女儿,真正爱孩子的,为什么不爱自己亲骨肉,反而宠爱一个拐卖来的孩子呢?这件事上,很多所谓疼爱,其实都没有根据。
没有人情味的对儿子好,只是一个长期的投资,养了十几年,换来以后的几十年赡养,这个生意便宜了,所以才一直洗脑。只要孩子年轻力壮,学习好,他们就认为赚到了,但如果孩子病了,买家随时会抛弃他,再买一个,只要买的到,也买的起。
说白了,他是在买家眼中的人吗?连亲生的女儿也没有被当作人来看待,买的孩子怎么会成为平等的人呢?在这样的关系中,孩子更像是一个安排妥当的赡养员。
如果没被拐卖的话,这个孩子本来就可以生活在深圳,住在熟悉地方,去附近幼儿园上学,成为一个一般的深圳人,他的父母不会为了找他而花掉所有的钱财,跑遍了很多个地方。对于这样的孩子而言,几个火腿肠算不了什么,他也许根本不喜欢吃。
因此,买卖应该同罪,买方如果没虐待儿童,量刑可以从轻,但是经济赔偿要少。抢了别人家孩子这么多年,赔了一部分的家产也不算过分,养子与亲生女儿不应该为这些人负责赡养责任,不能因所谓的养育之恩而将受害者再次绑回。
我也主张,对卖婚姻与拐卖儿童者加重惩罚,甚至使他们宗族受牵连,这种想法很激进,但是它指向的是不是无辜的人,而是要求同族人不要再装傻作傻,至少学会了举报。
再看案件中的另外一个孩子,他真的做的很好,分寸把握的很稳。如果不是他自己寻亲,或许就不会抓人贩子,也不会顺手找到这孩子。主动找亲并非背叛谁,而是将被夺去的人生逐渐找回。
我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你是如何知道自己并不是父母所亲生的?有人答,希望男性答主做亲子鉴定,因亲生父母或一直悲伤无助寻他们。孩子无需为买家所谓的养育之恩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