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来,她不一定真不想要孩子,更像在愧疚与现实中不断拉扯,认为对不起死去的丈夫,也对不了公公婆婆。
女人有决定是否生孩子的权利,即使是丈夫,在法律方面也不能代替她做决定,如果她自己不想生,周围的人可以理解,事情当然简单了些,但是公婆的压力确实让她困扰了。
但是我还是要反问一下,她纠结真的只是来自于公婆吗?
她深深地爱着丈夫,也是第一次成为了母亲,心里是否也想要为丈夫留住这个小生命,舍不得自己肚子里无辜的那个生命?许多时候,人并非无答案,而是不敢相信自己已经有答案了。
我在剖腹生产完孩子之后半年之内意外怀上了孩子。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不能够留下孩子,不然就是对孩子不负责,只能够无奈地去做人流。几年之后,每当回想起来,还是会流着泪水,因为那时候也是个活生生的。
因此我可以理解这样的不舍,但也明白,遗憾并不会为一个人负责后面的日子。
对于婆婆而言,失去了儿子是一个很大的伤害,知道还留下了一个遗体,也许会认为是不幸之中的一丝安慰,孩子毕然是亲眼看到的延续,如果连这个儿子也没有了,就等于是在伤口再添上一道伤疤。
但是,理解了他们的苦难并不意味着年轻的母亲就需要牺牲自身的人生,公婆为自己,也为去世儿子,想要把一个无辜的女人捆绑在这一件事情上,而她善良才使得这种压力更加沉重。
还不如换一个角度思考一下,以她的丈夫了解,他会想要她的孩子吗?假如离开的是她,她是否愿意为爱人负责抚养孩子呢?若爱人之后另娶,她父母又能否抚养这孩子?
问题转了一圈,还是回到了现实中去,公婆是否能够遵守承诺养育孩子,是否会影响到她的再婚,独自抚育一个小孩长大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这些并非一句话“坚强些”可以解决。
因此决策权只能由她自己掌握,别人可分析,可劝,但不能为她承担责任。
如果我是我,我会把孩子给生下来,做好这个妈妈,即使前途困难,也努力承担自己的义务,至少不会后悔。
所谓的女子本来就弱,为母就刚,并不是说做了妈妈就要什么都要扛得住,而是在做出选择之后,常常会长出对待生活的能力。
双方的父母要是有足够的条件的话,的确可以给予一些帮助,但是这种帮助不能作为保证,具体是否能兑现,还得现实地说明。
对于再婚,我想要找到一个因此敬重她,愿意关心她和儿女的人,并不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直没有遇见这样的一个人,一个把孩子养成人,把自己可以给的给出去,也是一个完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