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强烈地认为,这种生育的选择题应该具备一个投票的功能,因为众人争论了很久,争论的并非是医学方面的问题,而是几人对于孩子,婚姻以及老人的责任不同。
这件事情是否可以找到折中的方案,关键不是谁说服谁,而是答主是否能与公婆一致的。
若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孩子在生下来之后交由公婆抚养,这或许是一种看似完美的选择。
为何说是双全其美呢?因为对丈夫父母而言,孩子是丈夫给二老最后的希望!
这话听上去有点重,但如果仅从人性入手的话,的确很难让他们接受这种希望被打碎。
人到了这个地步,期望的或许不再是复杂的将来,而是家中还有孩子可以继续照顾、惦记、继续过日子。
因此,站在婆婆的立场上,孩子不是可以被轻易放弃的一个选择。
但是站在答题者的角度,问题也没那么容易。
她又无法带孩子结婚生子,这种现实的判断若已经在那里,就不能装作不存在,也不能仅仅用一句话你应该负责任,将所有的后果推给她。
一个愿意不愿意养育孩子,是她要面临的选择,但是选择的成本也要正面说明。

孩子出生后,并不意味着答主要亲自负责所有抚养工作。
若她愿放弃抚育权,公婆愿扶养,双方又可谈妥事宜,则孩子可交由公婆抚养。
至于生活照料,也可以公婆雇佣人喂养,这样的安排并非将孩子随意交出,而是将抚养的责任落实到公婆身上。
当然,前提是一句话:公婆要同意,答主也得同意。不能仅凭某一个方面的想象去完成这一个计划。
否则,表面上看是折中,其实只是将矛盾向后推,把更难解决的部分给孩子与几个大人看。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有个轻松的答案,答主有他的困境,公婆有她的希望。
要是孩子是老公能够留给二儿子最后的希望的话,那么大家都可以达成共识,由公婆来抚养,至少可以保住这一份希望,也使答主不必被迫接受她不能承受的抚养。
我明白这个说法听起来不漂亮,甚至有的人觉得将孩子交由公婆是逃避的。
但现实中选择题,往往无人满意答案,仅能看哪种安排较少伤害,更有利于相关人员继续生活。
因此我的意见是直接的:孩子出生后交给婆婆,婆婆负责抚养,必要时请人喂养;答主取消抚养权;
这并非是一句鼓励谁牺牲个人的口号,而是在性格、婚姻状况以及老人的最后希望中,尝试找到一个可以落地的正确方式。
当然,是否使用,还是得由答主与公婆商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