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也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位媳妇决定把孩子给打掉了,地方比较小,人口也比较多,消息不断传来,大家都觉得这媳妇挺有意思的,之后她一直没有改嫁。
这个事情之所以引起人们的讨论,不仅仅是由于她做出了生育的选择,也因为这一选择被置于婚姻与名声之中进行衡量
有的人会说,既然是有感情的,为何不生孩子?感情不应该落到孩子的身上。
也有一些人认为,女人不能被生育的价值绑架,不能因为别人眼里的婚姻,家庭,体面而放弃了自己的选择。
表面上看,这是在谈论一个人是否应该重视感情,其实争论的关键在于女人能否决定自身的身体以及生活状况。
但是我认为,“脱离生育的价值”本身是有问题的。
要是这一次决定不生孩子,是为了留住自己的下一个婚姻中的价值,或者换来更好的结婚条件,她看起来是摆脱了生育的意义,实际上是用生育意义来安排自我。
说得简单一点,她并不是拒绝了这一套规则,而是重新进行计算,以使自己下次能够更好地使用。
这就难以说是真的女权。
因为如果一个女性还是要依照别人的标准来证明她这一次不是为了换取下一次的更大婚姻的价值的话,那么她的抉择还没有全部回归到自己的手中。
她只从一个任务中,转移到另外的任务里。
当然,重感情的孩子,也不能说是错误的。
选择活着,也许是她想过的生活,选择不活,也是她对于自己的处境的看法。
问题并不在于别人帮她将答案填写成生或不生,而在于该答案是否为她所想。
如果女人因感情而选择生孩子,这个决定应该受到尊敬。
她若因自己生活的安排而不生,此选择亦应受尊敬。
不可以因为她出生了,就说是被家庭所驯服了,也不可因她不出生,而说她更加清醒、独立了。
将所有的女人都视为同一标准,本身也是另外一种限制。
地方很小、人很多,大家都对她不满,甚至一直没有改嫁,是周围的人以评价来参与她的人生。
但是这样的结果无法反过来说明她的选择是错误的,也无法证明她应当按照他人期望的生活方式。
归根结底,真正女权并非将生育视为低价值,也非将不生视为更高级别。
真正女权是,老娘爱不爱生。
生与不生,无需先证明婚姻,也无需用来换取下一次的更好婚姻的意义。
这才算是回到了自己手中,而不是用另外一种方法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