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讨论,大家都已经说完了,我想说一些法律以外的事情。
法不过是人情,但是人心总是有看不清的地方,法律怎么能安排好每一个家庭的小事呢?
财产的继承是按顺序来进行的,但是老人要照顾的时候,儿女有几个,应该由谁来承担?
答案很明确:人人都有责任,但是最终也可能成为谁都不照顾的对象。
我家中就有一位老祖宗,年轻时在外面游玩,生下六七个儿子,但是并未真正管理过他。
之后她就改嫁到外地去了,留下几个小孩子在那里,让孩子自己成长。
等年龄大了,没有心思了,她又回去了,希望儿女照顾她。
我的奶奶就是家中的老大,所以就把养老的事情给承担起来了。
其它几位姨奶奶舅爷也不问,有时到家里去一趟,提供的礼物都是家里剩下的。
奶奶的照顾,十几年了。
九十岁的老祖宗,腿脚不方便,精神尚可,说话仍流利,胃口尚可。
反而是我的奶奶,七十多岁了,全身都是毛病。
照顾至今,她也终于照顾不了了。
所以我爸跟我二爸接我奶奶回来,换他们孝顺。
那么老祖宗如何呢?
已经准备送去养老院。
我有的时候对我奶奶感到不值,因为真正负责任的是她,其他的人却不是这个样子。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生而不养,是父母过错。
但是作为一个女儿不孝顺,同样是奶奶的遗憾与羞愧。
这事最难受的是,不是家中子女少,而是人太多时,责任反倒容易被推卸。
每一个人都明白照顾老年人是自己的责任,所以每个人可以等待别人先行动。
当真正要承担的时候,那个最软弱、最能承受的人往往被默认为是唯一的负责人。
因此,养孩防老的话,并不是完全可信。
能否在老年人需要的时候站出来,并不取决于男孩或女孩,而在于个人脾气与良心的问题。
家中有一个有用的东西,什么时间都有用。
而心中没有想法的人,生四个,五个乃至更多,意义也不如想象中大。
子女的数量无法解决责任的分配问题,真正能够使老人有依靠的是,人们愿意将义务当作自己的责任。
当然,愿意负责的人不应该被无休止地消耗掉,照顾老年人不是在默默承受十几年后,才等到别人想到补位的。
这事没有一个人可以靠一句话“都是家人”轻易地过去,老人有着老人的因缘,子女有着子女所面临的抉择。
归根结底,家庭的关系最可怕的是,口头上每个人都有责任,实际上人人等着别人承担责任。
真正的可靠,从来都不是孩子多,而是他们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