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这样的事情,最难的是不是为她做出个选择,而是认为这个决定本来就不是轻松的选择。
丈夫离世后,留下了一个尚未出生的婴儿,婴儿的存在,既牵动着两个老人的期望,也牵动了她对这段情感的回忆。
有人问,留下的孩子是爱还是依赖?
其实问题不一定要分得很清楚,人走了,留下的感情原本就混在一块儿。
丈夫父母是最痛苦的人,如果她哪里做的不够周全,别人也要多理解一些,这是人性本能。
但是理解老人,并不意味着要她牺牲一切,也不代表谁能代替她做出决策。
但是从这个关系的结果来看,孩子也是他们的爱情结晶,是老人与孩子之间可以触碰到的关系。
因此,从原来劝说的角度来看,留下一个孩子,的确能够给两个老人一些希望,让破败的家庭保持一些完整的感觉。
这并不意味着生孩子可以补偿失去,也并非孩子能代替丈夫,这种说法对于孩子与她都是不公平的。
她今后还是要生活下去的,也可能会改嫁的。
她很年轻,改嫁不应该是对亡妻的背叛,带着对老公的感情活下去,和重新组建家庭本身就不是一回事。
若她暂不想再婚,也无需着急,十个月即可,至少在此套判断中,时间并非最为迫切的问题。
对于财产,丈夫不在了,财产的价值当然要被重新评估,况且她也不缺少这些东西。
真正令人难过的是,这件事情本来就已经很悲伤了,特别是对那两个老人而言,要是还能够稍微圆满一些的话,似乎就要看她的抉择了。
但这句话并不能成为道德的绑架,因为怀了孕、生了孩子以后的日子都要她自己负责。
别人可以告诉她想想老人,也可以询问她是不是愿意放弃这孩子,但是不能将她的迟疑简单地说成冷淡。
她依恋着丈夫,也喜欢丈夫。孩子的爸爸虽然走了,但是这段感情不会随着人走了而自动消逝。
要是她认为留下一个孩子会使自己少些遗憾的话,生下来,是一种理解的做法。
如果不能接受,也应该理解,而不是逼迫孩子用自己的感情证明。
只不过原先的判断是明确的:为不留遗憾,孩子应当生下。
孩子并不影响她的再婚,至少不可以将生育与再婚视为二者之一。
况且在这样的对婚恋的判断中,九零后的男性更多一些,像她这种自己条件好的女人,不愁嫁人。
这话听起来有些现实,甚至有些将人生当作条件表,但是它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留下了孩子,并不意味着她从此丧失了重新去生活的可能性。
既关心自己,也关心丈夫父母,并不是没有办法做到,只要是代价,责任,以及后果都要由她经过充分的考虑才能承担起来。
我们可以做的是,不是为她盖章,也不是用老人的苦难压制她,而是把所有的关系和结果摆在她面前,告诉她,不管怎么选择,都不应该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