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讨论中的风气与双重标准确实令人看不懂。
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人不断地强调着自由,同时也强调应当尊重个体所做出的选择,例如,理解一下同性恋的情况,尊重一下丁克的状况,不要因为别人不存在孩子,而轻易地去评价他人的一生。
但是当轮到一对已经64岁的夫妇去养育孩子的时候,很多人对于这件事情的态度忽然就发生了变化,从尊重的选择转变成为了批判的,仿佛只要年龄还在那儿,他们就会自但是然地失去做父母的权利。
64岁不是人吗?难道他的孩子一定要成为孤儿?谁又能代替他们确认,这对夫妻不能活到80,不能死到100?
这类问题自然不能仅仅依靠一句尊重选择就完全回答,但也不能因为年龄这一条件,就直接把别人所做出来的选择给判定成了错误。
人不会选择自己的出生,如果真的可以选择的话,大概有很多人也不一定就选择成为当下自己。
因此,判断孩子成长环境不能仅仅看父母年龄,更应该看他们是否能够给予孩子一个满满的爱,能否承担养育方面的责任,是否可以让孩子在一个相对稳固的关系中长大。
倘若这对夫妇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这孩子的长大条件,不一定比很多人成长条件要差,甚至有可能要好上许多。

我并非是在说,高龄养育不存在现实方面的压力,也并非所有的选择都是天然合理的,而是认为,讨论是可以存在边界的,批判也是不能仅仅依靠想象的。
让人感叹的是,有的人对别人的要求非常严格,而对自己却非常宽松,一谈到父母关于孩子的某些问题,他们立刻批评的不行不行。
一边大喊着不许体罚孩子,一边聊着如何收拾熊娃娃,却是欢声笑语一片。
一方面要求父母要全方位地为孩子做出牺牲,另一面又大声呼喊父母不可以限制自己自由。
将这几个标准放置在一起,难免有些尴尬。因为每个人都期望自己有选择权,但是却往往不愿意去承认其他人也拥有相同的权力。
自由与平等只在对自身有利时才出现,则不是原则,而是便于自己说法。
尊敬丁克,并不意味着就必须赞同老夫妇养孩子。
但不赞同,也不代表可以说对方没资格生活,没有资格作出决定,而且也不能替那孩子预先书写好悲惨的结局。
既然是倡导自由与平等,那么明显双重标准还是少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