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将财产置于首要位置,此事在我眼中反倒并不复杂,关键是不要将自己与孩子的将来押注在公婆的口头许诺之上。
有人说,婆婆既然同意留下财产给你、孩子,那么就可以放心留下遗腹子,但是口头的承诺终归是现实的保证。
并且你的配偶本身就属于财产的继承人之中的第一位,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财产给你”而将自身的人生捆绑在这一句话之上。
我不介意他人留下的遗腹子,但是这件事情对谁都没有好处,孩子将来没有父亲,母亲也不一定一直陪伴着他,与其让其在复杂家庭中长大,不如从开始就不要把他生下来,免得他独自承担这些缺失与牵挂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冷,但是真正的生活不是看客。
你要是以后改嫁了,身份就变成了单亲的女人,现实中的选择与负担,肯定比离异没有孩子好。
如果遗腹子男孩,你就是一个带男孩的母亲,生活中的牵绊不会因别人曾经说过几个好听话而自动消逝。
更糟糕的是,爷爷妈妈以后也许会和你不一样的教育方式,也许不想你再婚,甚至不想看孩子了。
再往好处想,财产也许一分也不给你,只给孙子,这些并非凭空臆测出来的危险,而是今后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此有时做人,应当为自己着想就应该为自身着想,不能总是把自私这两个字说成是错误的。
要是他们真心爱自己儿子的话,那么就应该把你的生活安排好,让你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而不是将你与孩子固定于失去了丈夫之后的家中关系中,使你的将来处处受拖累
不要相信男人的父母,因为他们本来是利益的双方,特别是丈夫离世后,本来的亲情与承诺,还要经受住财产,孩子以及再婚这类现实的考验。
其实说白了,别人如何选择是他人的事情,我要是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会毫无保留地选择结婚。
当然,孕周不一样,处理方法和影响孕妇的因素也不同,到七八月份,引产会对孕妇造成不良影响,不应该用同样的办法来套用。
但如果只有两个月,在我眼里,就应该赶紧去正规的医院,当面问清楚情况后再决定如何做。
我并不是说老公一定会后悔,也并非说留下了孩子就会过得很不好,我只是认为未来不可能依靠别人的一句话“我们照顾好你”。
承诺看上去很温暖,真正要面对生活时,能否兑现是另外一个问题。
一个人失去了丈夫之后,已经面对了自己情绪,生活,以及未来,没有必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些随时都可能发生改变的人上。
该计算的现实需要计算清楚,该为自身留出退路时,也不要因为别人道德的评价而放弃为自己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