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妇女成为寡妇,就要守节,不准再嫁,还要为她立一座贞节的牌坊,这样的想法放在今天听起来是不是太荒唐了。
有人应该马上回复一句,大清灭亡。
这话虽有些冲动,但是意思却很明确,配偶死后,一个人是否有重新开始生活的自由权,不应该由别人以旧的规矩为她做出选择。
而这件事情不能仅仅以女人为例。
男人与女人皆为人,皆会孤独,皆需陪伴,亦有重新抉择生活的虞。
一个人如果配偶死了,以后他或她可以合法合理的再找个人,这本身是没有理由的。
丧偶并不是错误,再婚也并非失礼。
一个曾经结过婚的人,并不意味着这一辈子就只能停留在这段关系中,也不代表别人可以为了他重新结婚,就给他加上了薄情或不守规则的标签。
有的人指责女人再婚,对男人结婚却认为理所应当,这样的标准本来就是双标的。
归根结底,婚姻是一种两个人的关系,配偶死了之后,原本的婚姻也因死亡而结束了,活着人如何安排自己的余生,至少应该是他自己来承担的,也是由他来决定的。
别人可以理解,但是没必要将自己的理解当作道德判决。
真正应该骂的是,并非丧偶之后重新寻找伴侣。

配偶还出去搞事情,背叛伴侣毁掉婚姻才是坏蛋。
这其中的区别并不是很大,前者是一段感情结束之后再次开始,后者是关系依旧存在时伤害对方。
一是告别过去,一是践踏现有的承诺,不可以因为都是“找到别人”,而将两个事情混在一起。
人们常常喜欢看结果,但不愿看关系的变化。
看到某个人后来再找一个,说他不想念旧,说怎么可以这么快,说逝去配偶是否会被忘记。
但是陪伴与怀念并非仅仅依靠独自来证明,一个人生活,并不代表他抹去了过去。
当然,事情也并非仅仅是打着“结婚”的旗号,就不需要去分辨什么。
如果老人得了老年性痴呆,被年轻的保姆欺负,想要谋取利益和继承财产,那就是正常再婚的选择,孩子一定要拦。
这种需要阻拦的,并非老人是否愿意再寻找一个,而是一些人利用其认知特点设局,以他财产与安全为手段。
但是题目是问中年男子的话就不一样了。
将特别的欺骗与侵害,强加在所有的丧偶和再婚人身上,只会将正常的选择视为道德的障碍。
因此我的结论很简单,配偶死后,合法合理的找一个,谁在一旁无休止的哔哔,谁才是混蛋?
人能怀念老人,也能照顾好自己的一生,这两个问题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