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房子是否可以由奶奶给叔叔,不能光看奶奶有没有家里的长辈,关键是要看房子本来登记在哪个人名下,以及是否办理过继承手续。
要是房子本身就是你爸爸的,或者房产证、登记证写在你爸的名下的话,问题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奶奶想要给谁就可以给他。
要是房子本来是属于你的父亲,或者是由你的母亲共同拥有的话,那么你的奶奶就只是你的第一个顺位的继承人而已。
这话很重要,由于继承人并不只有一个,所以她一般只能够继承自己的一部分,并不能够因为是奶奶而自然地获取整个房子的所有继承权利。
换言的,她的处分范围,原则上是她可以继承的那一部分,而非整个房子的。
有些人会把“她拥有继承的权利”简单地理解为“她能够把所有的房子都拿走”,其实这中间差了一点,而且还很重要。
要是她想要将自己所继承的一部分赠送给你的叔叔,也不能仅仅是口头上说一声,或者是直接拿一套房子来办理赠送。
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首先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产权人添加她名字,然后确定她实际承担的份额。
只有当产权的登记以及继承的份额确定之后,才能够谈论她是否能够处理好属于自身的那一部分
因此,在房子本来是属于你的父亲,或者是你的母亲的情况下,奶奶不能把整个房子都给叔叔的。
她能处理好自己可以继承的部分,但是不能超越其它合法的继承人权利,将不属她的一并处理掉。
要是事情真的是这样的话,你当然能够依法去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能仅仅因为他是长辈,就默认他们的继承权可以被取消。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易被忽视的部分,就是放下继承权可以后悔。
换句话说,以前如果是有人说放弃了继承,之后又改变了想法,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就不存在争议了。
如果所有合法的继承人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还有继承者反悔,那么就是几个方面对于继承权的归属产生了争执。
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往往并非某一方独自承担责任,而是通常只能依靠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因此,继承人双方如果已协商明确继承权的归属,不要只是口头上的约定。
请继承人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将产权及各自份额记入登记资料中,以免夜晚作梦。
归根结底,奶奶能否把房子都交给叔叔,首先得看房子本来是谁的,然后看她是否是唯一的继承人,最后还得看继承的过户是否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