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见是悲剧,找到也不一定是圆满,我一直在问专业的人士,对于人贩子和相关的购买方来说法律有多长时间没更新。
孩子小时候才2岁,我带他到玩具商业大楼去玩,商场里的人很多,小铺子一个接着一个,眼睛被柜台与人流挡住了,根本就看不清楚。
我仅仅放开了手看了看玩具,前后不过几秒钟,忽然想起了孩子,再一回头,孩子已不见。
那一刻,全身由头至脚一阵寒冷,冷汗骤然冒出来,耳朵里满是自己的心跳声。
我疯狂的喊着儿子名字,打开人群向前看去,脑子里已经混乱不堪了,眼睛还在一次又一次地扫过铺面与人。
幸好,孩子仅仅是自行走出二十余米,并未真正离开那座楼。
从发觉孩子消失,再到找到他,应该最多有30秒钟的时间,我记得这么久了。
直到以后回想起来,还是会心寒,因为那时候根本不清楚孩子去哪里了,也不知下一秒发生了什么事。
许多人或许会说,不就是离开了二十几米吗?找回来就好。
但事情不可以这样反过来看,结果找到了,并不代表这段经历没发生过,也并不意味着父母在几十秒之内的恐惧能够被一句话「没事」抹去。
更难以想象的是,孩子如果真的找不回来,会是怎样的情形。

所以当我看到很多有关拐卖和买卖的讨论的时候,心里总会有一个非常直接的答案,人贩子带走了孩子,购买方接走孩子。他们心情很好。
吃的好喝得好睡得香。
他们是否想过,孩子本来有父母,有自己生活,有人在某一处疯狂地找他?
他们是否想过,购买并非是一种与拐卖毫无关联的行为,正是因为他们愿意购买,才有人将孩子视为可交易的物品。
我不知道法律有多久没更新,也不代表任何人认定具体的责任,但是有一点不简单,人贩子造成了孩子和亲生的父母的撕裂,购买者也不能将自己置于其外。
无论这孩子以后是否舍不得养育他们的两个人,这仍是这个儿子的遗憾。
孩子会对自己养育的人有感情,这个感情不可以轻易否定,但是感情在,也不能将拐走,买走的事情洗刷成合理的。
一个人被迫走进另一个生活,并不意味着原本的家庭不会痛苦,也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能安然度日。
对于父母而言,孩子不在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新闻,而是一种生活被撕裂了的感觉。
对于孩子而言,他甚至不能理解为什么他离开了自己的家庭。
因此我还是想说,人贩子与购买者,都不得不承认。
甚至我想告诉他们,死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