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我爸。
我妈跟我爸一样大,我妈死的时候53岁,癌症。
他们生活在贫穷县农村一辈子,我妈妈还要给三个儿子上学,到中年了,身上得了一身疾病。
我爸爸那时也是尽职尽责地照顾着她,这一点,我这个当女儿的也记得了。
那时爸爸69岁,从我妈死后,他已经换了三任老伴。
第一位女人住在我家,大约在我妈死了一年后。
此时此刻,女儿心中不可能毫无感觉。
因为我爱我妈妈,所以我第一次见到家里有个陌生的女人,我当然很惊讶,也有些说不清楚的尴尬。
但我还是控制住了情绪,叫了声妈。
有人或许会问,为何要这么叫,难道不是对不起我的妈妈吗?
其实是。
一个名字,不代表我忘记了谁,也无法抹去我与妈妈的情感。
我只知道,这个女人并不是代替我妈的,她是陪着我爸生活的。

我姐姐,我弟弟,都在外地工作了,我们每一年都回家过年。
家中还有一位八十余岁的老奶奶要我爸来照顾,平时真正守护这个家庭的是我爸爸。
我们作为儿女嘴上说关心,但是由于距离以及各自生活的不同,能够承担的事实是有限的。
所以,家里有一个女人,可以让他吃一口热腾腾的饭菜、可以陪他说说话、陪他照看老人,这种付出远远超过我们的儿女。
站到女儿的角度,我除感激外,还有什么感情呢?
我并非没有思考过妈妈的存在。
正是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我宁愿将她的离去当作限制爸爸继续活下去的借口。
逝去的人已经离世,但是活下来的人是我的亲人。
我不能为逝者而活着的人也不能活下去。
人离开了,留下来的人要吃饭,照顾老人,也会孤独。
这些问题不会由于别人认为不合适而自动消除。
我爸妈需要的是一个代替我妈妈的人,一个可以在没有他的日子中,少些冷漠、少些无助的人。
如果妈妈真有遗言的话,我想她也希望爸爸能在没有他的日子中过得好一些。
这并非是否定婚姻,也并非对逝者不尊重,而是活着人仍有活下来的需求。
作为一个女儿,我可以做的并不是为妈妈留下一座空房子,而是在接受思念的同时也允许父亲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