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讨论中,常常带着一种吃不了葡萄的葡萄酸味,仿佛他人承认了自己对于孩子的性别的期待,本身是一个需要审判的问题。
一胎儿子的爸爸妈妈,大方地表示自己想要一个女儿,想要儿女拼成一个好字,这是没有办法接受的。
即使后来是儿子,也没什么丢脸的,别人酸了他就酸去,自己笑了笑就过去了,难道生孩子要先交思想检验报告吗?
那一个女儿的爸爸妈妈,他们认为自己想要一个儿子,也想要儿女双全,这还有什么好羞愧的。
难道要是二胎生了女儿,就需要不断地强调她多喜欢她,多爱她,好像只有重复这句话很多遍,才能说明她不是坏的父母。
自己孩子,不管男女,父母一定是很爱的,这是爱孩子的。
而期待下一胎与第一胎的性别不同,是对于家庭结构的期望,这两个事情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没必要强行拉到一起来审理。
承认要生孩子,为什么会自动等同于轻男轻女。

希望有儿有女,好事成双,为何不能仅仅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非得被解释为对女儿否决。
许多人在选择生育二胎的时候,原本就想着最好能够有一个与一胎的性别完全不同的孩子,这并不奇怪,也并不意味着已经将孩子划分成三个等级。
有人爱女儿,可以坦然地说出。
有的人喜欢孩子,也要有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的空间,不能一见到儿子,马上被扣一个帽。
如果爱女儿是对的,爱儿子是错的,那么所谓尊重,实际上也只是改变了一个方向上的偏见罢了。
问题是父母是否存在性别期望,而不是这种期望最终是否会成为对孩子区别的待遇。
但是在看不到区别的前提下,仅凭一句话“想要孩子”就认为对方不喜欢女儿,难免把人感情想的太简单。
父母可以一方面真心地疼爱刚刚生下来的女儿,另一面期望将来会有一个孩子,如同一胎是孩子的爸爸妈妈一样,也能够一边爱着儿子,一边期盼着能够再有个儿子。
孩子并不是一个证明自己的立场的工具,父母也无需为满足别人正确的需要而将本来很平凡的愿望掩盖起来。
归根结底,要把孩子凑成一个好字,并不意味着重男重女,认可自己的期待,也不代表亏欠任何孩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