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里面有两个判断,不能混合看。
一种情况是,人受到了刺激,长时间压抑,最后决定自杀的时候,父母如果真的爱他,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自私的。
另一方面,父母爱不可能自动成为对一个生命的永远否定,不能因父母受伤,而认为这个人就丧失了选择死亡的资格。
第一个判断是很容易理解的。
父母所拥有的爱是实实在在的,孩子们的离去也会给予他们真正的伤害,因此从父母的角度来看,自杀难以被接受,也难以不被视为是在将自己痛苦转移给最亲密的人
但是问题也在这里:一个人痛苦到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旁观者仅以“你这么自私”来概括,等于将他痛苦全压缩为道德过失。
这话说得很重,但是并没有回应他为何会走到这里。
而第二层的判断更加刺耳,也更加直接了。
为什么父母爱你,或父母痛苦,一个人没有选择自杀的权利?
一个人要死,却一直死不了,阻止他力量是否很大部分源于父母牵挂与拽住?

甚至说,如果不是父母的牵挂,他早已脱离了。
这并不是在鼓励死亡,也并非在为自杀寻求一个好的解释,而是指出了一个经常被忽视的事实:父母的关爱能挽回一个人,但不能将这个人全部的意志都占有。
人们往往将“我喜欢你”理解为“你要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父母觉得孩子要活下去,孩子可能只是感觉到自己陷入了困境。
爸爸妈妈看到了失去了孩子后的痛苦,孩子感觉到的是活着自己已经变成了一种不能承受的负担。
双方并非凭空出现情绪,而是站在不同的位置上看到的是不一样的现实。
因此,自杀以及意外的死亡给父母带来的伤害,不能仅凭一个简单的结论来判定。
同样失去了孩子,具体的情况,关系的状况,当事人的压力都要放到实际的情形中去看。
不能仅仅因为自杀,而简单地归结于自私,也不能以父母的痛苦为由认为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死。
真正困难的是,承认两件事情可以一起成立:父母爱是真实的,孩子想要摆脱痛苦的愿望也是真正的。
理解了里面的冲突,并不代表鼓励所有人走出死亡,而是不再以一句话“你很自私”,将一个人绝望掩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