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最高票的唐棣回答,由于他限制了我的评论区,所以我只能另外写一个答案。
他的一些观点我是赞同的,但是用我国的税率不高来证明我国福利能够与西方国家比较,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高福利基础,并非税收比例高,而是税收人均高。
以福利的国家挪威来说,他们的人均收入约为中国9倍。
美国不是一个福利的国家,但是人均收入大概是中国6倍。
在这样的收入差距之下,类似税收比率最终能够用来每个人的每一分人均福利的资金,自然会远远少于发达国家的。
因此,我认为国家应当加大对福利的投入,特别是要提高对落后地区以及贫困人口福利。
但是不能因为税率不低,要求我国给与福利国家相同的福利,本身就不可能。
回顾失独妇女的自杀事件,报道的关键是失独,但是实质上还是绕不过贫穷。
无论有无计划生育,社会上均会发生白发人赠黑发人的悲剧。或者子女不能养老。
失去了孩子自然带来无法代替的痛苦,养老困境不是只有失独的家庭才能遇到。
真正应该改变的是养老的责任应该从子女到社会逐渐转移。

完全依靠子女养老是以往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不足人性化的无奈,并不应该被当作永远的合理安排。
报道并未说明这对夫妻的医保以及社保是如何报销的,也没有说明为什么每个月都有4到5千元的退休金,但是生活却依然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
但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应该从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出发,而不是仅仅提高失独救助金。
扶助金虽然可以解决一些眼前的开支,但是却很难一个人承担医疗养老和长时间照护的所有压力。
养老院同样是社会保障养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报道上来看,私营养老院的价格是比较昂贵的,但是并不一定就是很舒服的,对老人心理状况也没有进行干预。
这需要政府进行规范与管理,而非将选择与风险都推向老人自身。
从长远来看,公立的养老院也是必不可少的。
另一个容易忽视的问题,就是传统的家庭观和生活观。
传统的文化在维持稳定的家庭关系之外,也难免会让一些的中老年人将人生的意义过分地寄托于子女之上。
如果子女离世或者根本承担不起养老的责任,那么老人所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照顾者,而且还可能成为生活的一个支点。
这正是很多老人的心理问题原因之一,也是值得社会去认真警惕的。
说到底失独家庭是需要帮助的,但是不能将养老的问题简单地包装成为失独问题了。
增加扶助金仅仅是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心理支持也需要逐渐完善。养老方面的责任也应该逐渐从单一的家庭转变为社会共同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