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的家庭承受着的痛苦,并非是旁人说一句“想得开点”就可以带过去的。就好像心里有那么一部分已经被挖走了。而且那个地方并不是因为日子一天天地往前走就会自动地补回来的。
特别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别人家里热热闹闹的,亲人们围在一起聊天,他们面临的可能是一种难以回避的寂寞,这样的反差会让失去再一次显现出来。
因此,如果有选择失独家庭自然希望有一个孩子,而非简单的把领养当作亲生替代。
这并非是说领养得不好,也并非说孩子仅仅能够通过一种途径进入家庭。而是人们在经历了失去后,对于亲生孩子这件事情有着自己的想法,这个想法没有必要轻易地被否定。

有不少人一听到自己六十多岁了还想要孩子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年纪太大了,认为这个年纪的人已经很老了,不一定还能够很好地照顾孩子。
这种担心并不是完全不存在道理的,年龄的确是摆在那儿的事实,是否能够照料好孩子,并不能够仅仅依靠一句想要来决定的,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具体来看。
但问题在于,判断一家庭是否适合抚养儿童,可不能仅仅只看年龄这一个数字,也不能因为某一个人的年龄大就直接认为他一定是比年轻的父母做得好的。
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二十多岁的父母,他们明明很年轻,但是却会选择放弃自己的儿子。
将这两种情形放在一起进行观察,年龄较大的离婚家庭不一定比年轻的抛弃父母更为糟糕,至少在愿意承担责任、珍惜孩子的问题上,不能仅仅用年龄来代替所有的判断。
年龄大并不意味着不能够抚养孩子,年轻也并不代表着就会负责任,真正应该被看到的,是这个家庭对于孩子的看法,还有他们是否把孩子当作需要认真去承担的一种人生责任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