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日我于某省会,晚上与一朋友聚餐,突然言自己要早回家,因老婆独自在家担忧,小区发生了一些事情。
第二日我看到了本地的新闻,才明白他说的是这件事情。
这个故事中有一个博士的妈妈,她单位位于省会西面的某个地方,房子在省会的东面。
夫妻二人如果想每天见面的话,基本上只能够由博士的妈妈天天开车到省会去,只要通勤就不会少于两个小时的时间。
事发前,她既要应对二胎,又要承担工作的压力,本身就已经很大了。
有的人会说,就让她当全职的太太吧,问题解决了。
全职的太太自然不可以,但是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让一位博士做全职,她自己的心理也不一定好。
人并不是一个只要换了岗位就可以自动回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因此,丧偶式的带娃也许真的存在,但这也许是夫妻二人长时间磨合后的产物。
归根结底,每一个家庭都是在工作和生活以及带孩子之间不断的妥协。
但有的家庭还可以将账算平,有的则在不断透支中,将矛盾推向无法接受的地步。
我想问的是,丈夫长时间加班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
按理说,三十来岁的科学家如果要长时间加班的话,这个研究项目肯定是有问题的。
无论问题是工期紧迫,还是人手不够,最后的责任都应该归咎于项目的负责人不作为。
工期要紧就调整工作,人手不够就增加人手,不能将所有的压力都转嫁到一个家里。
如果妻子单位有足够的人手,他就不用长时间加班,也不至于早上四点才回家。
他可以多休息一些在家,多陪伴家人,也可以负责孩子的教育。
如此一来,妻子所承担的压力就会减少一些,过度的焦虑甚至抑郁也可能会降低,后面的悲剧很可能就不会出现。
但是现实却常常是,真正造成这样的结果的人,最终并不是人们所说的祸根。
大家都更容易看到谁没照顾好孩子,谁没及时回来、谁没有处理好夫妻之间的关系,却很少问项目是否长期缺乏人才,工期为何长期失去控制。
家庭似乎是最接近问题之处,实际上,问题往往早已从工作的安排开始。
当然,也不能将所有晚上回家都放在加班上。
如果说男人晚回家并不是加班,也不是出差,即使是去西班牙,而是将时间用于夜生活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另一种情形是,小宝宝原本不好带,甚至身体有疾病,妻子长时间睡不好,没有人帮忙,心烦意乱甚至失望。
这些差异不能混为一句话“都丧偶式的带娃”,但也不可以放过这个将家庭推到极致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