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制片方的做法如何,单说胡波的处理办法,确实有很多不妥之处。
采访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题目是“青年的导演死亡”,据说胡波死后,一个朋友在他电脑上找到的,具体写的时间还没有确定。
文档中说,开机后,公司干扰了他拍摄的方式,每天监控他拍下来的素材,并以“随时可以换成导演”逼迫他退场。
通常电影拍摄过程中,只要能按时完成任务,公司一般不会经常提出建议,因为现场本身就很忙,压力大。
但是胡波并没有采纳这些意见,最初是用造假的场记单掩盖了自己的真实拍摄方法。
公司之后发现了此事,但那时换导演会影响到制作,只好作罢了。
问题就在这儿。
有矛盾可以交流,可以斗争,也可以说清自己的想法,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只是表面上交一套,背后做一套而已。
这便是阴奉阳违。
换成是你做制片人,知道你被这样对待,心里舒服吗?
你会继续相信这位导演吗?
有一个著名的导演在拍摄一个大制作的时候,也曾经与制片人有过激烈的矛盾,但是他的做法是公开反抗,甚至以胁迫自杀为代价,最后导演同意了。
这个案例不一定值得学习,但至少表明,坚持自身的主张并不代表只能骗人。
真正使得合作的关系丧失基础的,往往并非意见不一致,而是你看到对方一开始并没有将真实的想法摆上台面。
在端午节的饭局结束之后,胡波提早离开了,之后去到制片方办公室,想要偷偷地复制一下拍摄的素材,被刘璇给发现。
刘璇把钥匙给收了,关上了剪辑房门,并告诉全公司,这部电影她已经不做了,要是影片进入任何一个电影节,她也不会拒绝。
说句实在话,偷偷取走了合作的项目的资料,最终没有报案处理,也算是留有余地了。
若我为制片方投资人,此导演,我不再使用第二回。
将事情转换为一种更容易被理解的情境:你聘请了一位设计师,他表面同意你的请求,背后却一直按照另外的方案进行。
当你发现的时候,想要换人都来不及。
你会认为自己是被摆出来的,所以骂了几句发泄愤怒,后来出来作品,你不满意,怕项目赔了钱,让他修改一下。
他改了之后,觉得之前版本好些了,吃完饭就偷偷地跑到你公司去拿素材了。
发现后,你愤怒的说不做。
他屈服求全,表示可以按删减后版本来,但这时你不能相信他,只能解雇他,除非自掏腰包买了作品。
你说一个价钱,他又说太贵了。
他没有其他人来接手,最后选择自杀了。
这种类比很残酷,但是它明确了因果的关系:坚持写作并不困难,合作中存在分歧也并非困难。欺骗制作方,暗中制作素材,才是消耗信任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