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冷漠的人,但冷漠不代表对孩子生死无责。
如果孩子想要自杀的话,我会首先将这件事情视为自己的错误,至少表示我没有教育好孩子,也没有真正的需要他。
我并不会因为一听到这句话就急于讲道理,也不会将其简单地理解为矫情或软弱或不懂事
我会首先尝试一次最后的教育,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事情,哪里出现了问题,又为何将死亡视为出口?
活着是有意义的,死亡又是意味着些什么呢?这个问题不可以用几个漂亮的话来搪塞。
一个连为何活着都不知道的人,往往也不一定真的知道为何要死去。
人总有一天会死的,何必急于把结局提前?这并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我要他认真地面对的问题。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容易被人说偏的所在。
所谓的尊重儿童,并非是在他绝望,冲动或判断不正确的时候,将死亡视为一种平静自由的选。
现实生活中要是孩子说出了自杀的想法,父母也不能仅凭自己哲学的判断去处理,更不能将放手当作尊重,而应当先确保安全,并尽快找到正规医院当面进行评估与帮助
是责任,并非控制欲,也并非将孩子视为自己私有财产。

我将他带到了这个世间,因此我有养他的责任。
养育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感情,是我的选择与责任,不能因孩子未成为我期望的样子而反而责备他,也不能将这些付出当作要求他还债的债务。
要是孩子最终真的变成了一个对社会没有任何作用的人,甚至只是想要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那些原本不应该属于其他人的东西,我会觉得是教育的失败,也是我不正确地引导他。
我选择了他出生,但没有权利决定他死去。
这话逻辑上是成立的,但是不能代替对危险干预,也不能作为父母早退责任的理由。
如果有足够的教育和理解以及帮助,他依然坚持他的选择,我所能够保留的或许仅仅是对他一个人最后的尊重而已。
但这样的尊重并不意味着支持他的死亡,也不代表将死亡理性化。
如果他真的死了,所带来的愧疚,也只是对我未履行父母义务的一种惩罚,而不是一种值得称赞的赞美。
当然,我是有足够信心的,不会教会这种孩子的。
这样的信心并非来自我认为的高明,而是我愿意去承认,孩子到了那一步,父母不可以仅仅将问题归咎于孩子自身。
出自尘土者归于尘土。
生与死本身不存在固定的答案,但是在答案还没有弄明白之前,先活着,先弄清楚问题,仍然是爸妈应该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