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失独的母亲又一次试图生育,表面上看是一桩高龄的生育案件,实际上却反映出失独家长期缺乏支持的情况。
据媒体报道,张女士在一次车祸中失去34岁的儿子,夫妻二人之后便开始试着试着去管婴儿,之后怀上双胞胎,但是在产检的时候遇到了困难,她表示有医院拒绝接收,也有人提议引产
她表示自己考虑过风险,也做过充分的准备,“就是爱孩子,如同罪人一般。”
仅仅看67岁的数字,很多人都会本能的认为她不负责任,但是再把她所经历的事情拿出来看,判断就不那么容易了。
失去了孩子之后,她多年来一直失眠,曾经说过自己常常需要用安眠药来入睡,后来也多次试图养育孩子,但是没有成功,代孕又碰到了法律的红线,最终才走上了高龄的生产道路。
她不是冲动的。
她查询了国内外很多高龄妇女的案例以及资料,坚持运动,也进行过极限的挑战,夫妻两人也在医院做过检查,自述未发现健康方面的问题。
她也考虑到了家里成员的长寿问题,还为自己如果出现意外事先想好了安排,姐姐有个四十来岁的儿子可以帮她照顾。
为实现这一愿望,她已花费20多万元。

这些做法当然无法改善高龄生孩子的风险,也无法代替正规的医院评估,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当面问问正规医生,但至少表明她并没有想到结果。
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失独时没有人管我,我想出一条活路。
这一句话,或许比高龄的产妇这四个字要更贴近事情本质。
据有关的研究表明,中国每年增加“失独”家庭7. 6亿人,某一时期全国失独者至少100万人。
家庭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政府的扶持和社会的帮助机制没有同时解决一切。
失独不仅造成了情感上的创伤,也会影响到健康,家庭的关系,经济的状况,养老的安排以及社会的处境,心理弱小,身体不好、家庭分裂,社会分裂、经济问题和养老资金不足,常常是一起造成的。
早期发布的独生儿女伤残亡家庭帮助制度,主要是扶助金,金额较少。
后来的通知增加了帮助力度,也提到了养老,医疗以及社会关心,但是落地效果不佳。
失独人群真正的需要,一般集中于心理治疗、法律援助、医疗服务、收养与再生育这些方面,仅仅提高了扶助金或仅仅配套了养老的政策,对很多失独的父母并没有根本的帮助。
因此,与其急于指责一位67岁的妈妈,不如认可她在支持不足的缝隙中,自己找到了一条出路。
这并不意味着劝说人们高龄生孩子,也不代表为她的决定背书,而是告诉我们,失独的家庭不仅需要一笔钱,更需要有一个人真正的接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