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只是有人想要生活,有人却不想要活下去,最后旁观者总是想要替别人把自己的选择也一同做出来。
小年轻并不想生活,可以说是对自己的生活安排,也能够理解成是对养育的责任谨慎。
但邹女士想要生孩子,也是她自身的自由,不必因为她年龄大,而默认她丧失了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做出选择的权利。
真正跟邹女士一样年纪的人,特别是很多处境相似、同样感觉孤独无助,也许比年轻人更有发言的权利。
这并非说年轻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说话,而是说距离他人的人生更远,越不应该将自己的判定说成唯一的正确答案。
年轻人有不想生孩子的自由,老年人也有想生儿子的权利,两句话原本就可以一起成立。
只要不承担对方人生,就不必要指责对方选择。
许多人一看见老人想要生,便下意识地认为这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是在给别人增添麻烦,并且觉得这样的愿望根本就不应该存在的。
但愿望不会因旁观者认为不合适,而自行消失。
一个人是否想要孩子首先是他的人生的问题,而非围观者用于评价道德的话题。
至于新的生命也不应该被想象为一出生就一定要有一套完美的生活。
实际上,没有一个生命可以拥有绝对的完美人生。这个事实不会因为哪个人在什么年代出生,就一下子变得不一样。

因为人生无法完美,认为别人不该有出生机会,其实是在用一个不能达成的标准,否定别人选择。
这样的判断听上去好像是在为新生命着想,但是实际上,更多的时候只是将自己生活的经验以及恐惧,套用到了别人的身上。
当然,要想生活是自由的,不代表别人就必须负起养老的责任。
问题也就出在这儿,有的独生子女没有承担养老方面的责任,但是却又理所应当地享受到无条件的继承。
这时候真正需要问的,并非是老人为何还想要生孩子,而是他们到底承受了什么,他们又凭什么仅仅只想着最后能够继承下来。
不负责养老的责任,却仅仅关心继承的安排,嘴里说的是实际,心里想的却不一定只是实实在在的。
要是一个人不想照顾老人,不想面对老人孤独与无助,但是在涉及到财产的时候立刻强调他是子女的话,那么这个标准就很难说是公平的。
你可以不生,也不承担他人为你安排养老的责任,但是不能一边推开责任一边将继承权当作天然属于你自己的。
自由不可以只是在有利的时刻出现,在需要付出代价的时候,假装它是不存在的。
因此,小年轻不必为邹女士的想生而逼迫,也不必急于替她总结自己人生。
你不想活,是你的决定。
她想要生孩子,这也是她的决定。
如果你不承担她养老的责任,不理解她的情况,至少不要只在继承方面表现得很积极。
淡定一些,不要把别人生育的自由,与自己继承的期待,混合在一起,成为一件只能让自己占到便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