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实际上还没有抓住这场争议的真正关键所在。
这个母亲是否有儿子,与孩子的遇害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遇到至亲离世后,依然努力地生活,挣钱来养活自己也完全是理所当然的。
一个普通人不会为了她继续活下去,继续工作而质疑她的抉择。
问题就在于,她一方面开直播收打赏,接受社会的捐助,另一面又明明还是儿子,却将自己说成是失独,这样的表述究竟算不算是误导捐助者。
如果她提起诉讼,又用这些不真实信息影响了法院的判断,是否也涉及到妨碍司法的公正问题。
因此,争议的关键从来不在于她是否应该活下来,也不在乎她能否挣钱,而在于这些身份与家庭情况是否能够准确地展现在公众的面前,能否被准确的写进司法裁判之中。
两件事情不能混杂在一起讲,前者是一个人如何去面对生活的问题,后者则是事实的核查以及司法的程序。
而真正被推向风口的,反而是某省的两个法院。
假如材料中明明有独生子女的证明,却没有审查,那么就认定了当事人是独生的家庭,这样的认定是否太过草率。
婚姻没有查清的话,就认为她是独自抚养的,依据又在哪里呢。

更令人想不明白的是,到二审,有关法院还是维持原判,难道没有接着核实这些重要事实的责任吗。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受到了很高的关注度。基层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但是关键的事实被质疑并没有查清楚,这可不单单是普通人所看不懂的事情。
众人可以作为旁观者,也可以仅仅看到争议的表面,但是两级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构而言,不能够连基本的审查都不进行,就将可能存在的问题信息写入判决书中。
要是这些质疑是真实的,那么最尴尬的不是围观人群,而是做出裁判的那个法院。
堂堂的司法机关,难道就是这样被不确定的信息牵引着走,被玩弄在股掌之间。
当然这样的结果也不一定会让人感到意外,最起码在这一场争议中,某省的法院确实被推到了一个必须回答的位置上。
母亲以前不是一直说不会放过造谣的人。
现在机会已经摆在眼前了,理记所说的内容如果不属实,那么完全可以起诉证明,而不是仅仅在直播间反复地争辩。
仅仅依靠直播间中的几句驳斥,是无法解决事实真假的,也无法替代法院对于证据的审核。
归根结底,大伙真正想要看的,并非是情绪更为激烈的那场直播,也并不是说谁在镜头面前更加会说话,而是要是理记真的是在造谣的话,到底能不能依照法律来追究理记的责任?
这才是此次争议中最为核心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