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十岁之前经历了第一次婚姻,那个时候我实际上是很理智的,因为初次感觉到婚姻是不稳定的,所以我一直都不敢去怀孕。
我们结婚一年之内就离婚了。主要的原因就是感情方面的不和,我没有生育孩子,也的确是有自己原因的。
在离婚半年之后,他结婚了,也有了儿子。
这件事之后让我知道,能否生孩子,与一段婚姻是否能够走下去并不是一个概念。
三十岁之后我开始了相亲,本来我是不想去找的,可是家里人不允许,那就去找吧。
我目前的老公,在网上的相亲群中认识。
他追求了我很久,结婚后,他也未催我生小孩。
我们先是快乐地度过了几年的时光,后来尝试了一年的试验,还是没怀孕。
这时我告诉他,我不会去做试管的,因为我感觉太伤害了。
他说,他理解我的。
这样的理解实际上是很重要的,因为在婚姻当中最让人感到疲惫的,并不一定是不存在孩子,而只是一个人将生育当作另外一个个人的事情,最终连夫妻都没办法做到,只能够相互催促以及埋怨。
我们也很认真地商量过,以后要么选择代孕或者领养。
具体如何选择我们并没有谁来替谁做出决定,只是将事情摆放出来,一同商量。
与第一次结婚相比,这一段关系完完全全是两种世界。

第一次遭遇到问题更多的是争吵与冷战,连是否要孩子都是一场互相的对抗。
现在的这段婚姻,至少,我们愿意说出真实的想法,也愿意接受彼此的困难。
如果没有孩子自然会有现实方面的压力,但是压力本身不能决定二人是否应当离婚。
真正影响婚姻能否稳固的,往往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两人是否还在一起的。
如果一个人想要生孩子,另一个不想要,又或者一个把生育孩子当作婚姻必须要完成的事情,矛盾早晚会浮现出来。
相反的,即使存在生育困难的情况,只要两人能够进行沟通,能够尊重对方身体以及选择的话,婚姻也无需立刻被判处死刑。
当然商量并不代表所有的问题都能够解决,也并不意味着两个人必然不会分离。
只不过至少在做出选择前,他们并不是通过吵架、争吵和逼迫来进行事情。
后来我才知道,前任也已经离婚。
所以是否有小孩,并不是婚姻是否稳定的充分因素。
离婚的还是要离婚。
有孩子人也可以离婚,没孩子也可能过日子。
婚姻中最重要的,不一定是家庭的人数,而是两人是否有共同面临生活的愿望。
生育是个很大的选择,不可以用来测试情感,也不能用来拯救已经失去了信任的感情。
没有基本尊重,沟通,商量,孩子就不会自动改变婚姻。
反过来说,能不能活,要不要活,也不应该成为衡量一个人值不值得被爱与被善待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