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想起了很多年前很多让人感觉不舒服的事情。女人在晚上行走在街道上,有可能会遇到犯罪分子。老年人从银行里取出钱财,也许会被犯罪的分子抢劫。小孩放学之后,家长没有过来接孩子。也许被人贩子进行拐卖。类似的事例还有不少。
遇到这些事情,我们往往不是首先问犯罪者为什么做恶,而是提醒受害人身边的人要小心一些。
我们劝说家里的女子,晚上不要过于晚出门,与朋友聚会的时候多穿一点,尽量将自己捂严一点。
我们劝说家里的老年人,在去取钱的前候先说一句话,最好是年轻的小伙子来取。
我们还会告诉小朋友,放学以后留学在学校里面等待家长,可别自己回家了,因为在路上会有危险的。
这些提示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作用的,但问题在于,提醒提醒,最终很容易成为一种奇特的逻辑,似乎只要受害人足够谨慎,犯罪就不可能发生。
因此,女人需要证明自身没有穿得太不合适,不会太晚出门,不会单独进行行动,也不会去到不该去的所在。
老人应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人拿钱,不是暴露财产,不给坏人机会。
孩子则证明了自己没有自己擅自离开,没有走错了路,没有叫家长来得及接。
可是受害者究竟做错了些什么,为何总要先将自己证明为一个完美人,才能够得到理解与同情?

社会是在进步的,街上有着越来越多摄像头,而女人也敢于在晚上与朋友出去ktv,钱已经不再使用现金了,孩子在放学之后也能够自己坐着公交或地铁回家了。
这些改变表明,人们生活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社会的风气也变得良好起来,许多原本应该反复提及的事情,也不再像以往那样被当作理所应当的风险了。
可奇怪的是受害者的有罪论没有随之消失。
有些人还是习惯先查看受害者是否做对了每一步,然后讨论施害人到底做了些什么。
如果受害者的身上有一点“不完美”的部分,责任就会被挪走一些,甚至是全部。
这实际上并非是在保护哪一个人,而是在将本应该由犯罪的分子承担起的责任转移给那一些已经受伤的人。
告诉家人注意自身安全,是因为关心;让受害者完美,就是给伤害加上条件。
前者是可以理解的,后者是不能接受的。
当一个社会更加安全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活得如同经过审查那般小心,不可以晚上回家,不能够独自出门、不能取钱、不可能让孩子独自回家。
真正需要改变的,并非受害者为避免伤害所被迫遵循的一系列规矩。而是人们在面对伤害的时候那一套先审问伤害者的惯例。
社会是在进步的,但是如果观察受害者的手段没有改变,摄像镜头再多,外出的方式再便捷,表面上的进步也还是隔着一层。
你们说,社会风气好了,可是如果还让受害者先说出自己完美的话,那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跟上这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