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是不是生孩子首先是她自己应有的权利,这件事情不应该因为别人的意见太多,而变成由别人替她做决定。
生与不生,并非别人站在那里觉得合不合适,而是谁更具有表达能力,谁就能够拿走这个决定。
她本人可以决定自己生不生孩子,同时也可以面对这一决定带给她的生活方面的安排,她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不可以越俎代庖的。
相同的道理,怎么分配自身的财产,同样也是她本身应有的权利。
财产是她自己的,如何安排、给予谁、如何时候分配都不应因为别人认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而变成别人能够直接领取到的。
有些人在谈到生育的时候,强调了个人的选择,觉得自己有权利决定到底生不生,和谁生,其实这个道理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一谈到他人的选择时,态度却忽然变了,似乎只有自己有决定是否生活、和谁生活的权力,他人就没有了同样的权利。
这样的标准放在财产方面也是相同的,有的人认为自己父母财产必须是属于自己的,似乎只要有亲子关系就不再是本人的。
但亲子关系不代表可以代替父母做出决定,父母财产天生就是子女。

总是不能一方面承认,自己有权利决定自己生不生,和谁生,另一面又否认,别人有着同样的权利。
也不可以一边要求他人尊重你的选择,另一边把你的父母当作必须按照你的想法安排你的财产。
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来看,问题实际上是很明显的,生育是谁决定的,财产是谁分配的,关键之处就在于权利到底属于谁,并不是旁人认为自己是否更应该获得。
至于有些人质疑她是否能够带好孩子的,也没必要说这种担心是理所当然的,60岁以上带孙辈的人也不少,所以不用质疑是否带好了孩子。
年龄并不能自然推出她就不能带孩子,也不能仅仅因为年龄,代替她否定她参与照顾孩子可能性。
如果她自己愿意,也有相应的生存能力,那别人没必要先进为主地认为她做不好了。
说到底生育是她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财产如何分配同样也是她本身应该具备的权力,是否能够带好孩子,也不能仅仅依靠别人的成见去判断。
真正应该被尊重的不是某一个人想要从别人身上得到什么而是在决定属于他人的时候,是否能够承认他确实是属于别人的。
总不能要求自己的选择权,当轮到别人的时候,就只承认你的权利,也不能认为父母的钱财必须归你。
这种道理并不繁杂,只是许多人一旦遇到自身的利益,便容易将原本应该讲给自己听到的原则,遗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