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岁的张女士剖腹产生下一个5.6斤健康的女婴,母女平安,此消息迅速引起热议。
老两口本来有一个独生子,35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了,离世时没有结婚没有子女。
儿子离世后,他们处于绝望的境地,甚至曾经说过“如果不要这个儿子,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张大姐冒着超高龄怀孕的风险,跨越了绝经之后的生理阻碍,终于有了新的生命。
这件事情不能仅仅用奇迹来概括,更不能只是用指责来结束。因为失独之后的再次生育,其本身就包含着真正的矛盾以及无奈。
很多人都在疑惑,女人63岁就已经绝经了,卵巢已经不再排卵了,也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自产的卵子了,如何做试管婴孩。
根据相关的医学常识来看,绝经后如果没有自产的卵子的话,试管的流程一般只能通过供卵。
所以可以推测,张大姐所使用的并不是自己的卵,而是第3方匿名的供卵,再加上丈夫的精液受精,成为胚胎之后移植至她的子宫里去孕育。
国内的供卵是合法的,但是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只允许不孕的夫妻在一家正规的生殖医院里等待着其他试管的女性自己捐赠多余的卵子,不允许定向熟人进行供卵以及卵子的买卖。排队的周期可以达到3到10年。失独的家庭是可以获得伦理优先的。
捐赠者不收取报酬,正规供卵仅给予少量的交通餐费,捐精则给予4000至5500元的误工营养的补贴。
受赠人不购买卵子,仅承担检查,促排,取卵,移植等费用。一代试管的单周期是3到5万,第二代是4到5.5万。有一些费用已经纳入到医保报销当中,具体还需要到正规的医院进行确认。
真正令人头疼的问题在于,63岁的生育到底是救赎还是一场赌博。
对于失独家庭而言,旁人是难以真正体会到的,对于老两口来讲,孩子或许并非是负担,反而是继续活下去的支持。

要是他们拥有稳定的退休金,经济压力也不大,也承诺托孤的话,那就不能够简单地认为这是冲动的决定。
但质疑也是有依据的。60岁以上的孕产妇会面临妊娠的高血压,糖尿病,产后的大出血,还有心衰等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比年轻产妇高几十倍。这次的成功只是一个特例,绝对不能轻易地去效仿。
孩子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母亲都快70岁了,孩子长大了,父母都83岁,很有可能不能完成全程的陪伴,而且还可能会受到同龄人异样的眼光。
孩子以后还要面临父母年老多病、失去双亲压力,也有可能成为逝去孩子情感代替品。
养老与抚养相互碰撞,成长的教育,未来的婚嫁,并非一句有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代孕更非出口。
无论是有偿或无偿,熟人帮忙或中介操作,国内代孕以及境外代孕均触及法律和伦理红线,可能导致抚养权的纠纷,弃养以及妇女权益的受损。
超高龄的生育是没有捷径的,只有身体达到标准并且经过医院评估之后才能自己承担风险的,或者是通过正规的民政渠道进行合法的收养。
相较于指责的张大姐,我们更应该看到失独家庭保障的缺口。
对于独生子女已经死亡的家庭,每个人每个月可以领取1120元的基础特殊扶助金,有的地方叠加起来可能会更高,还有一次性的抚慰金的。
就医的绿色通道,公办养老的优先,居家照护的补贴以及心理关怀也在给予支持。
但是失独家庭在再生育之后会停止发放特别的扶助金。辅助的生殖补贴所覆盖的范围比较有限。情感慰藉的体系也不是很完善。所以很多家庭就会把再次生育当作自救。
终身没有生育、没有子女的老年人,按照正常的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领取到养老金,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老人可以纳入到特困供养的范围之内,享受到生活费,医疗兜底以及养老服务的优先。
新的生命是无辜的,母女的平安是值得祝福的,但是这种极端的选择是不值得去效仿的。
医学是可以超越生理极限的,但伦理与责任却不可以没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