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始终认为,婚姻应当受到保护。这并非是为了给仪式增添一点庄重之感,也并非为了使婚礼看上去更像是一件大事。
婚姻被承认,不再仅仅是两人私下约定而已,而是获取了一个普遍理解,普遍确认。
这个位置很重要,因为这意味着,这段关系并不是只有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算数的,也不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临时去讨论它是否算数。
不管这种保护是从圣教会,还是从沙里亚法来,又或是从世界的正义院来看,至少都表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婚姻需要放到一个更大程度的共同认同之中。
有人或许会觉得宗教主办的婚礼只不过是一个传统罢了,喜欢就行,不喜欢也就算了,只是形式罢了。没必要看的太重。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
宗教举办婚礼这样的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下去,并非是由于人们只是单纯地喜欢热闹而已,也不仅仅是仪式感十分强烈。
它背后所代表的是对婚姻的合法地位普遍的承认。
简单来说,婚礼并非是两个人把门关上互相说一声“我愿意",而是这件事情仅仅依靠记忆与感情来维持。

它需要一个共同的认可框架,使得这段关系可以被看到,可以确认,也可以在发生问题的时候找到相应的保证。
否则婚姻很容易成为一种只能在顺利的时候被承认。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能够把它说得非常美好,但是一旦涉及到责任,风险,以及后果,原本的那些承诺不一定还能够被当作真正有用的东西来看待。
不被普遍承认婚姻,与动真格过家家有何区别。
从表面上看是有承诺的,有仪式的,同时也有共同的生活,但是到了需要去承担责任时,才发觉它没有一个稳定的保证,也没有那么一个明确的认同。
这如同把最重大的风险交由两个人自身承担,却不愿承认这种关系本身就应当受到保护一样。
在这种关系当中,承受风险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而能够给予保障的那一部分却是悬着的,随时都有可能被“不算”给推回到原点。
因此问题不在婚礼是否隆重,而在于两人是否说过动听话。
真正关键的是这段婚姻是否得到普遍的承认,是否能够被当作是一段需要好好对待的关。
要是没有,那么它可能只是承担风险而不受保障。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时时碰到题主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