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国外,就意味着父母从此丧失了女儿。
当看到一些话语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并非是感慨,反而是后背凉飕飕的。
女儿如果在国外,以前一起生活,一起陪伴的美好,似乎都不算数。
是不是只有孩子在身边的时候,父母才可以承认这段关系真实。
女儿陪着父母,与女儿后来到了哪里,原本就两件事情。
前面的陪伴不会因后面距离而被抹去,曾经所拥有的亲情也不是随时可以撤销的账目。
但是有些人谈及孩子离开的时候,话里说外却只有一个问题:以后还能否得到回报?
这让人禁不住想问养育子女到底是在爱着一个人还是在做着一项必须要有预期的收益。
如果一开始就计算回报的话,孩子所得到的爱恐怕很难是一种完全无条件的爱
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享受着陪伴,而孩子长大之后,就要求她接着按自己的期望留下来,这样的想法看起来很自然,但是仔细想想却不一定合理。
父母是可以寂寞的,也可以为女儿远走而难过的,这些感觉没有什么值得责怪的地方。
但寂寞并不能自但是然地成为要求孩子承担责任的借口。
更不能因为自己很难受,而认为女儿去国外就等于没有了女儿。
这样想的其实并非是女儿这一个人,而在于女儿是否能够填补自己空缺。

说的直一点,仅顾自身的寂寞,而没有考虑孩子的问题,这里多少带有自私。
孩子也是有自己生活的,也有自身的选择的,父母可不能仅仅只是因为养育了她,把她以后的人生都收回来了。
特别是年龄大了,遇到距离变化情绪更容易放大风险更大。
但是风险大,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推卸责任。
年纪大了,更应该分开自己的感觉和孩子的情况,而不是将两者搅和到一起。
女儿到了国外,并不代表以前就没有陪伴过,也不意味着以后所有亲情都没有了。
距离会减少相处的机会,但是却不能代替人去判断那段感情是否有意义。
父母爱子女,爱本身就有回报。
并非非要孩子待在身边,也非要她按父母所安排的生活方式去生活,也并非是要她用某一种结果来证明自己的这份爱是没有白费的。
爱过,相伴过,本身就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不用再拿一份所谓的预期收益去盖章。
当然这样说并非要求父母无法想到女儿,也并非让父母将失落强行吞咽下去。
但是情绪是可以理解的,判断不能仅仅围绕着情绪转的。
把女儿国外直接当作失去,是将亲情缩小成了距离与回报。
而真正的爱,不应该只有孩子能陪伴、能照顾、能回应的时候才能成立。
父母能想念女儿但不要把想念变为索取。
女儿是可以远行的,但不代表她曾经给予过的爱就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