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提及遗产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独生子女,继承的顺位,还有手续是否特别麻烦。但是这里面需要先弄清楚,哪一些是实质上的问题,哪几个只是流程方面的事情。
像这样多走一套程序就能解决的都是小的问题,又不是拿不出钱来。
遗产的问题的真正问题是有的,但是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去世的人没有做好自己的资产的遗嘱,也没有充分的行使自己处分财产的权利。
这句话说起来有些硬气,但事情关键并非子女是否独生,也并非家里人平日里的关系如何,而是财产本人是否有把意思说清楚。
独生子女还是不独生的,第几个顺位的继承人,都是有遗嘱才要考虑的。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需要依据继承人身份以及顺位来进行判断,谁可以继承,继承多少以及办理的时候需要面对的手续有哪些。
凡是有遗嘱的,就不会有这些小毛病。
当然这并不是说,写了遗嘱的独生子女必然是可以全部继承下来的,因为单独的子女不能够全部承继下来,其风险主要存在两条。
这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结婚。
已婚遗嘱没有指出他是唯一的受益人,遗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也就是,问题不仅仅是父母将财产留给谁,而且要看遗嘱是否指出这个子女才是唯一的受益者。
若没有指出,子女已结婚,可能使原本以为是个人继承的所得,变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有很多人会不由自主地觉得父母留给自己的独生子女,当然就只有自己一个人,这种想当然的情况恰恰容易漏掉关键的地方。
另外一条风险是相对比较重要的,但是也不能够完全不去看,父母并非独生子女。他们的兄弟姐妹是通过爷爷和奶奶间接来分钱的。
这件事情听起来绕来绕去,其实逻辑并不简单,父母并非独生子女的,家庭中的继承问题就有可能再牵扯出父母的哥哥姐妹。
于是独生子女的身份本身并不能够自动保证所有的遗产都归属于自己。
所以,不要仅仅关注自己是否为独生子女。也不要将继承顺位视为唯一的答案。真正需要事先处理的是去世者是否将自己的财务处分权明确地通过遗嘱予以行使。
否则,事情发生后,再进行补救,一般只能在已有继承关系与财产关系中反复确认原本以为简单的事情,也会多一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