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独生子女只是父母的遗产唯一继承者,父母死后,财产当然全部归属自己。
这种理解不完整,正是由于这个问题独生子女的父母立下遗嘱确实需要认真斟酌。
当自然人死去的时候,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遗产就会由第一个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其中的顺序继承者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因此,当独生子女父母去世的时候,如果是祖父母,外祖父妈还在世的话,他们也是有权利参与继承的,遗产可能会出现向上继承。
这步还没有结束,祖父母外祖父妈继承遗产之后去世,其子女,即叔伯姑姑姨,也有权继承父亲母、母亲外祖母遗产。
而在这份遗产中,可能包含了独生子女的父母遗留下来的那部分的财产,因此又形成遗产从旁继承。
甚至有可能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独生儿女父母的遗产中的一部分,继续转到叔伯姑姑姨的子女的名下。
如此一层接着一层的继承关系,很容易就变得复杂起来,一个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完整地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所有遗产。
倘若父母经过遗嘱,将所有的遗产指定给独生子女来继承,那么继承的范围以及继承人便会明确很多,这也就是立遗嘱的直接意义。

立遗嘱具有一个很实际的作用,即便继承人去寻找和处置财产。
财产多的人可在遗嘱里列举自己财产和财产范围,继承人按这些内容找,就不易遗漏了。
要是没有遗嘱的话,一些财产的继承人有可能会一时找不到,以后自然会增加办法继承的难度。
另外一点常常被忽视,立遗嘱能够确定遗产只由夫妻一方承担,并成为夫妻双方的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规定夫妻继承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除遗嘱规定只属于一方的外,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
遗嘱只归一方所有,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这也就意味着,独生子女在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时候已经结婚了,而父母并没有明确遗嘱中说遗产只属于子女一方的话,子女所继承到的所有遗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所以独生子女不代表天然就可以独自得到父母的所有遗产,而婚姻状况也可能会影响到继承财产归属。
父母是不是立遗嘱还是要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以及家庭关系去进行判断,但是把继承人,财产范围,归属写明白,确实是可以减少法律上的争议的。
说到底立遗嘱并非是想得过于繁杂,而是要事先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以免以后让亲人面临一团理所当然的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