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处于一个经济发达城市,在计划生育标准较高的那个时期,很多同龄人是独身子女。
这件事情放在养老问题上看,与普通家庭是不一样的。
独生女要是定居在国外的话,父母到晚年的时候,身边就缺少了一个可以日常照顾、临时照顾的子女。
这并非是指女儿不孝顺,也不是指定居国外等于与父母断绝关系。
但是距离就在那里,当父母真的需要人来陪伴处理事情时,女儿不一定能够像住在身旁那样及时地出现。
说得简单一点,这样的父母往后晚年的生活,从客观上来说会更接近很多缺少子女的家庭了。
他们或许有联系、有牵挂、有经济支持,但是这些不能完全代替身边的人照顾。
所以,在讨论财产如何分配的时候,不能只关注女儿是否已经出国了,或者她将来是否拥有自己的一个家庭。
还要看这个家的具体状况,父母晚年的真正依赖谁。
能够把女儿送往国外,并且还有条件进行生殖辅助的话,这个家庭经济状况一定不会差。
这并非是说有钱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而是说父母过去为女儿花费了不少的资源,也拥有了继续安排好晚年的生活基础。
当地的人均寿命是85岁。父母所需要的时间往往比很多人所想象的要长。
只要照顾好女儿,父母应该还可以承担起这段时间。
可是女儿长大后,父母所面临的不仅仅是她的生存问题,更是她自己养老的安排。
晚年的寂寞应该是真实的感受,但是单独把寂寞拿出来,作为不给女儿的财产大头,多少有些避重就轻的意味。
由于父母真正应该考虑的,并不仅仅是心里是否空空如也,还有以后是谁来照顾,是谁去处理生活当中的麻烦事情,谁会在关键的时候承担起责任。
这孩子家庭安排中,本来就担负着为父母养老,照顾晚年的任务。
这句话不好听,但现实。
要是女儿已经在国外定居,父母更应该提前安排好财产,而不是在身体情况变差之后,临时争论到底谁付出的多。
财产给她的大部分,不仅仅是偏爱,而且也不是她是一个独生女就应该多拿的。
更直观的原因在于,父母仅仅只有这个孩子,而女儿是未来最重要的家庭接力者。
她的家人在国外照顾成本与现实的距离反倒更高,而财产本身也可以成为爸妈晚年安排中的部分。
当然财产如何分,还是父母自身的决定,绝不能用一套说法来强压所有家庭。
但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将财产的大头留给了独生女,这是符合这一家庭结构以及养老现实情况的选择。
至少不要因为她已出国,就认为她不需要担负父母晚年之责,也不可以因为距离太远,就将她排除在家庭安排之外。
人到了晚年,最害怕的并不是账面少分了一些,而是早就把真正要负责的人排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