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父母留给子女财产是可以的,但是不要一次性把养老底牌交出来。
给个三分之一,给个一部分,前提是你手里得留够养老钱。
给,是一种情分,同时也是对这位子女的一种认可,认同他的能力以及个人的道德品格。
但父母将自身的生活妥善安排好,并且不给子女增添麻烦,这才是对于子女的最大爱。
许多家庭存在的问题,并非是没有给予钱财,而是给予得过于没有界限。
前些日子,有一位在西班牙读书的23岁女孩,由于生活费方面的问题与父亲发生了争执,事件闹得非常大。
她就读于西班牙的一所大学,大专毕业后出国,她的父亲是一所知名高校编辑,每个月的薪水大约是1.3万。
父亲察觉到女儿在刷信用卡的时候消费了44.52欧元,大约是340元人,于是询问了用途,并且希望她能把每个月的生活费把控在1万以内。因为之前有约定。
女儿认为父亲吝啬,于是在微信群中辱骂父亲,并在社交上控告父亲,曝露个人信息号召网友进行围攻。
更让人感慨的是,父亲每个月给女儿一万元的生活费,而自己仅仅留下了2000元,晚饭往往是鸡蛋羹还有小菜。
女儿却认为自己的营养营养不平衡。
事情发生之后,女孩在舆论的压力之下道歉,她解释称是生活费还没有到账就刷信用卡了,并且表示已经跟父亲和好了。
道歉是否能够代表真正的改变,外界其实并不能够做出判断,但是这件事情至少表明,父母所付出的并不会自但是然地换来子女们的理解。

类似争议并不少见。
留学女生骂父亲,美国女生利用私密照片网暴父亲,也有美国男生伙同男朋友伤害了父亲。
以及广东父女为了生活费吵架。
这些问题不能够简单地归结为是出国导致的,也不能将所有的子女都看作是白眼狼,可是父母财务方面完全失去了边界,这确实是很容易将关系推到危险的地步。
上海还发生了一起遗产的纠纷。
马先生和妻子有一套房子,女儿马女儿大学毕业之后到澳洲留学,并且留在那儿工作。
马先生生病去世,未留遗嘱,马女儿回国要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与母亲分割比例有争议。
法院判令马小姐继续继承房产1/4,即马先生的个人份额1/2,母亲获3/4,其中包括了自己原本一半的产权以及继承的一/4。
由于女儿长期生活在国外,赡养较少,法院并未支持女儿要求多分诉求。
所以父母财务资产方面和子女适当切割,并非是薄情薄义,而是为彼此留出界限。
年纪大的父母也应该早早地请律师做出遗嘱,不要让继承问题在家人之间互相猜疑。
子女受到消费主义以及金钱观的影响,父母更应该重视家庭的教育,同时也应该对在海外生活着的子女保持必要的防护意识。
钱是可以给的,但是养老的钱可不能全部给。
亲情是需要付出的,同时也需要有边界,不然给出去的或许不是爱,反而是将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