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是婚姻的存续期内三搞四就好了。
这句话有可能有些刺耳,也容易招来骂,但我真的觉得这个问题很现实,没必要假装大家都没有见过,也不必把话说得很漂亮。
这里所说的可以,其前提已经是很清楚的,并非是在婚姻的存续期间搞三搞四的。
也就是,事情不可以发生于婚姻还在维持的时候,而不能一方占据婚姻关系中的位置,另一方又将另一段的关系带入来。
边界不能糊涂,糊涂了讨论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事情。
所以我认为,大多数人还是可以理解这样的行为的,即使嘴上不一定会认同,内心也未必是完全不能够接受的。
为什么会招骂,因为这个话题本身不讨好。
有人会认为,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那就应该说清楚,不要一边维持着婚姻,一方面做让妻子很难受的事情。
但是如果不是婚姻存在期间搞三搞四的话,至少没有将两件事搅和在一起,那么讨论也就不会那么复杂了。
我并不认为这件事情需要被包装成一个高尚的选择,也并不觉得必须把所有的人的反应统一到一起。
有的接受,有的不接受。这都是正常的。

但是既然你明白妻子会因而受到情绪影响,那就不能说完事情,转身什么都没发生。
我建议简单,先安抚妻子情绪。
这并非是说“你不要生气了”,也并不是说事情已经说清楚了,对方应该立刻平静下来。
妻子的情绪,原本就是这个事情中绕不开的部分。
你不能不同意她的反应但不能伪装她没有回应。
更实际的一点,就是到分割财产时,请你给妻子一些补偿。
我这里所说的补偿,并非是让你在嘴上说上几句好听,也不是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给时间,而是让她自身慢慢去消化。
既然你觉得这件事是可以接受的,那就不要只选择对自己有好处的部分去接受。
情绪方面要安抚一下,财产方面也要多一些,这样才算是把现实的问题一起去处理。
不然,嘴上说是理解妻子的,实际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却一分不给,无论怎么看都很容易让人感觉到,你仅仅接受了那部分对自己不方便的部分。
因此,我的判断始终没有改变,只要并非在婚姻的存续期内进行三搞四的活动,这件事情是可以讨论的,也可能会被大多数人所理解。
但是妻子情绪是不能不管的,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请你给妻子一些补偿。
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缺少,缺少了哪一个,所谓的可以都会显得非常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