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财产的继承如何进行安排,关键之处在于要看遗嘱有没有效,由于遗嘱同时具有继承人和被继承者的权利,因此法律对于遗产的有效条件有着明确的规定。
遗嘱应当写明立立遗嘱的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以及订立的遗嘱原因,同时也要写明遗嘱处分财产情况,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是否共有,抵押等。
还要写清楚处分财产种类,名称,数量和地点,遗嘱的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处理财产和其它事务的意见。
遗嘱有多少份,保留不保留,执行人是否执行,也要说明;如果是遗嘱的执行人,则需写明执行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并写明遗嘱制作的日期及立遗嘱人签名。
具体如何写,可以五步理解。
第一步要厘清遗产的范围,确定遗嘱发挥作用的部分。
遗嘱人应当交代自己死后留下的遗产,包含遗产的种类、名称以及数量。
只要是遗嘱人合法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债权,或知识产权财产权,均可作为遗产分配。
第二步指定继承者,确定遗产归属谁。
遗嘱人有权将自己的遗嘱留给法定的继承人之一人或者几人。
如果继承人写得不清楚,遗嘱有可能因为不能执行而被认为无效,以后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了。

第三步,列出继承份额,写明执行方式。
遗嘱应当指出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财产名称,份额或数量。
如指定几个继承人一起继承一项财产,则要写清楚每个人得到的具体数额或份额等。
未写明继承权的,法律通常认为各继承人平等享有接承权,即平均分配遗产。
如果遗嘱中还有未处分财产,该部分属于遗嘱没有处分遗产,按法定继承。
第四步指出继承人附加的义务,确定遗嘱是否适用。
遗嘱人有权对继承人进行附加义务的设置,以履行义务为继承前提,例如生父将遗产留给了女儿,并要求女儿作为继母的养老之物送终。
第五步,再指定一个继承人,以免原来的继承计划不能实现。
比如说遗嘱上写明遗产是由小儿子来继承的,如果小孩子先在遗嘱中死亡或放弃继承了,就由他的兄长继承,那这个兄长便是再指定的继承人了。
再指定的继承人必须是指定继承的,才可以实际拥有继承权的。
继承权是人身权,同时也是财产权,属于一项重要的权利,因此法律对于遗嘱有效条件的要求较为严格。
在写遗嘱的时候,不要只写一句财产给谁,财产的范围,继承人,份额,附加义务以及替代安排等,都要尽可能地交代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