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对于法律意识不是很强烈,却把写下遗嘱看成是不吉利的事情,仿佛在提醒老人要立遗嘱一样,就是在诅咒他早死,而晚辈提出要安排财产的话,则是在觊觎着财产。
可是意外并不会提前跟你打招呼,可以预见的死亡或许还没有来得及进行交代,可是不可预知的事故却有可能让你连几句话也没机会留下来,原本简单的继续问题,也经常被人为地复杂化了。
因此,遗嘱并非催命符,它是一种合理合法财产处分的方式,和身体健康并无直接关联,早作安排是为了防止继承人争抢财产,同时也不想给后代留下伤痛与麻烦。
我一个人四十多岁,和老公十多年前分别留下遗嘱,家里每增加一个大项目,如购房,购车,买商业险,带二孩,也会相应改变遗嘱。
单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够继承父母全部的遗产,重要的是继承方式,继承顺序,继承身份,还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原则。
有遗赠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或遗赠按照遗嘱,遗赠,最后才为法定继承顺序遗赠扶养的协议要高于遗嘱,遗赠高于。
所以,父母将部分财产赠送给法律继承人之外的人,而独生子女则只能继承未被处分的一部分;但是,受遗赠人的放弃,或者没有在明知道受赠人之后60日之内表示同意,视为同意,或者受遗产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附随的义务,在请求之后被取消了权利,才能够回到法定的继承地位。
法定的继承并不意味着独生子女一个人独吞。父亲首先是爷爷奶奶的,或者是母亲先是姥姥姥爷的时候,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妈可能同属于第一顺序接受人,份额一般都是平等的,但是生活困难,缺乏劳动的能力,尽到主要扶养的义务或者共同生活,都会对多分或者少分产生影响。
曾经有一套面积127平方米,婚内房产父亲去世的时候,母亲,小丽,奶奶分割了父亲1/2的遗产,各拿1/6。奶奶去世之后,相关的份额又由其后代继承,小丽最终拿到了5/24;母亲死后,小丽继承了母亲的1/2和1/6,最后是7/8,具体的分配仍然很复杂。
再婚也改变结果父亲老张死后母亲老陈有3/4母亲再婚先于老刘死后老刘可分3/8小丽只能分5/8奶奶的再婚情况下,继祖父可能分走了奶奶遗产1/4的遗产。
继承或受赠财产,在不存在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依据法律第1062条和第1063条规定,继承人死亡或者离婚的时候,配偶有可能会分走一部分甚至是全部相关的利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清晰地归属于一方,属于个人所有。
因此,遗嘱并非是提前告知死亡,而是将财产与关系提前予以说明,不要只留存财产,也不要随意留存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