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其实并不是那么复杂。真正困难的是,有很多人只是愿意去谈论“想不想孩子”,而不愿意将后续的责任一同计算在内。
如果两人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第一个选择,就是不用着急离婚,也能够考虑领养孩子,将这件事情当作一件好事做。
这种想法听上去并没有那么契合一些人对于亲生的执着,但至少是一个不需要先撕开婚姻的路。
当然领养并不是用来敷衍谁的,也不是由于年龄大、生育困难,随意找个替代。
它也意味着长时间照顾,承担责任和夫妻两人对此有共同的意见。
要是一个人非常想要属于他自身的孩子,也应该坦白地告诉自己的老婆,认认真真地商量一下,而不是让对方去做出决定。
有人会想国外代孕,这并不是一句只要有钱就能够简单解决问题,也不适宜被当作轻飘飘建议,此处不开展。
说到底如果两人对孩子一直没有谈拢,又不愿意去接受其他选择,那么离婚也是可以的。
离婚是属于自由的,无需将别人如何说放在前面。
别人认为你不应该离开,别人以为你这个年龄还要折腾些什么,别的认为夫妻就应当互相迁就,这些话可听,但没必要替你决定。
一个人要有一个属于他的孩子,这本身是没有错的。
真正应该问的,并不是别人是否会骂你,而是你是否具备承担这一选择的本事。
你养的起吗?你能承担以后的生活吗?如果这些问题不存在答案,仅仅说想要,还是有些把愿望当作计划。
所以想要自己孩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前提是你需要养得起,同时也需要对自己做出决定。
最后如果真的只能离婚解决,也不要将分开当作互相报复,
两个人以前是夫妻,即使后来走不了一起,也要尽量和平地分手。
这话听起来很理想,但至少要把可以谈的事情说清楚,共同的资产处理好,至少也应该对半分。
财产如何分配、生活如何安排,并非一句离婚自由就能够自动解决。
自由就是你可以离婚,也就是说你要负担离婚后的结果。不能只说前半句,而是说后半句的。
如果两人可以继续生活的话,那么不需要因生孩子而立刻将婚姻推向悬崖。
可以先说领养,可以说清楚彼此真正需要的东西。
但一个人非亲生孩子又不能接受的话,继续拖下去,也不一定是保护婚姻的。
这个时候,体面分手比一边埋怨,一边逼着对方妥协更接近对他们负责。
我认为,问题并不在于“是否离婚”这几个字,而在于有没有将愿望,能力以及代价放置在一起看待。
如果想要孩子是没有错的,离婚也是没错的。错的是仅仅看到了自己的想法,却将养育,财产以及分手之后的责任都推给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