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里居住了好些年,前些日子发现,里边好几个老年人由于生病而选择了自杀。
有的跳楼,有的上吊,听起来很难受,更令人想不明白的是,那些事情并非是毫无预兆地发生的。
他们全都是生病了,病痛折磨着人,有的老年人又没有及时照顾好,儿子不陪他去看病的,事情一步步地走到了一个很糟糕的地步。
我并不想将责任简单地推给某个人,但是这个因果的关系确实是存在的,身体出现了问题,无人陪同去医院,也没有人帮忙去处理,而老人自身又没有充足的精力,到最后就很容易陷入到绝望之中。
在这个小区当中,安置房之中都存在着养老金。我听闻这些事情之后,第一个产生的想法,并非是老人完完全全没有钱财。而是他们将看病的这件事情以及手中的钱财都交给了自己的儿子。
养老金属于自己的手中,与儿子所掌握的由儿子来进行管理,从表面上来看仅仅是一种保管的方式,但是实际上很有可能会决定老人是否能够及时地看病。
儿子乐意管,把钱交出去或许省事,儿子不乐意,或者仅仅拖着不办理,老人连前往医院的权利都没有了。
人到了一定年龄,身体原本就不如以前,不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子女孝心之上。
这话听上去有点冷,但是真正遇到病痛的时候,仅仅等待别人的想起,往往是远远不够用的。
所以老年人自身也应当多学习一些医学知识,至少在知道身体有问题的时候,应该去正规的医院进行咨询,不可以什么都不明白,也不能以别人说的那几句话作为判断。
这里所提及的学习,并非是让老年人自己去诊断,也不是让人依照几种药物胡乱吃药,而是要知道有病需要看病,知道何时不能再拖延。
具体该怎么办,还是应当到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不要把看病的事情完完全全地交给听闻,也不要将自身的身体交由儿子来替自己做决定。

钱也是一样的,养老金要最好拿到自己的手上。
这并非是不信任孩子,而是为自己留下一条道路,当真正需要看病时,自己可以做出决定,可以拿出钱财,能够到医院去。
子女应当尽责,老人可以说清楚需要,但责任不能成为老人唯一依赖。
有的人会认为,父母将钱交给孩子,这是一家人的信任。老人提出要求自己去管钱,反而像是在防备孩子。
但是生病的时候,信任是不能代替行动的,亲情也是不可替代看病的。
儿子不让老人去看的,老人手中又没有钱财,最后承受痛苦的依旧是老人自身。
这并非是在教导老人与子女计算账目,而是提醒一个非常现实的事情,照顾他人是子女应当承担的责任,可是活下去的最基本的主动权,并不能够全部交付出去。
我所说的这些,并非是劝诫老人任何事情都要依靠自己,亦不是说任何子女都是不可靠的。
只是人应该给自己留下一点判断和支配的权利,尤其是关于身体以及养老金的事情。
如果病痛已经很难受,如果连到哪里去看,什么时候去看、钱是从哪里出来都由别人来决定的话,老人就更容易感觉无助。
在一个小区之中连续发生了这样的事件,至少证明了我们不能仅仅在事情的发生之后就叹气。
老人应该多了解自身的身体情况,有病尽可能自己去正式的医院看病,养老金不要轻易全部给儿子。
子女也不要把带老人去看病当作可有可无,因为对于老人而言,那可能是能不能坚持下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