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想要一个自己的亲生孩子本身就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这样的愿望也不应该被轻易地定义为自私。
但是事情不能仅仅从我还想要孩子这一方面来看,由于你和妻子在不久之前才失去唯一的一个孩子,这样的打击对于你们这两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谁也没有办法去假装它是不存在的。
更重要的是离婚再娶仅仅是你个人的想法而已,妻子并未和你一起做出决定。
那么问题就出现了:如果你失去孩子后又提出了离婚,她会如何面对接踵而至的打击?她的心理是否能够承受,你都不能够绕开。
很多人在谈及再婚的时候,仅仅只是把目光聚焦在自己的想法上,认为换了一个伴侣便可以重新开始。但是婚姻并非是把旧的关系关闭,而是把新的关联打开。
你们既然已经做了夫妻,也共同承担了生活,特别是经历了这样的事,更应当先静下来,把你们的想法跟妻子好好说清楚。
此次沟通并非是为了逼迫她接受,亦非是用几句好听的话语让她尽快放下。而是让她明白你是怎么想的,也认真聆听她怎么思考。
要是她不想离婚或者她还不能面对这个问题,你至少得正视她的情况,而不是仅仅计算自己将来能否找到更适合的人。

一天夫妻百天恩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老,但是放在这里不是让你接着勉强结婚,而是告诉你,真的要离婚,也不能将妻子当作一段关系过后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人。
即使最终真的离婚了,也应当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给予她一定程度的经济方面的补偿,使得她以后的生活并不会因为这一场变故而变得更为困难。
要是你的条件比较好,能够给予她一套房屋,那么尽量做到这一点,这并不是用钱来换取安心,这是你对于共同生活的妻子应该承担的责任。
你只有想清楚这些问题,说清楚该说的话,承担起责任,才能真正的问心无愧的开始下一次感情。
不要以为离婚的手续办理完毕,事情就会自动结束,妻子生活如何安排、情绪如何面对、经济上有无基本保障这些都是你需要认真去考虑的实际问题。
再说明一点,你物质条件要足够支持一场体面离婚,同时也要支持你找到新的对象之后再重新供养家庭。
此家庭可能为三口人,亦可为好几口,因为你并不一定会遇到未婚单身对象,而对方也极有可能也离异并带有孩子。
到那个时候,你所面对的不仅仅只是重新去结婚,还有新的生活方面的责任。理想可以是很丰满的,但是真正去过日子的时候往往并没有那么的配合。
所以想要亲生的孩子是没有问题的,想要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也并不是不可以的,但是失去了孩子之后,把妻子留了下来,然后就只顾着自己开始了下一段的关系。这件事情不能仅仅用“我也是有自己选择的”来进行解释。
先想清楚妻子的情况、离婚之后的生活以及你应该承受的补偿,再决定是否要离开,对自己,对妻子,对下一段的婚姻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