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以为活着活着,也不能将婚姻看作是延续后代一种手段,
如果只是为了再要个后代,而选择与妻子离婚的话,我始终认为,这一决定将婚姻中最重要的事情放置在了一旁。
夫妻的感情有共同的生活,同时也有一同面对变故所承担的责任。这些并非一个后代能够简单代替的。
因此问题其实是很直接的,你的小孩死亡和你老婆是有关系的。
没有关系又为何要失去孩子结果归妻子身上。
有人或许会说,再嫁一个,重组家庭,或许就会有新孩子。
但如果再娶个,再死,你是否再离婚。
这话听起来很刺耳,但是它问的并非是一个假想,而是在问这样的选择背后是如何的逻辑的。
婚姻只要不完成生育的目标,可以随时撤销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妻子在此关系中的地位,岂不是仅仅只剩下了一个生育的工具。
中国失独有几百万人,那些人如何办。
没有谁能够轻松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劝说一个经历这种事情的人。

离不离都是伤感的事情,因为不管做出什么选择,都有可能伴随失去与遗憾。
但是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需要克制,不可以让悲痛直接成为对身边的人的判断。
一个人无法承受失去孩子所带来的痛苦,是可以理解的,是能够理解痛苦的,但不代表认同将责任推卸给无辜的那个人。
当然如果夫妻本身就已感情破裂了,三观不和,生活过不下去,那么离婚也许合适。
婚姻出现问题,离婚不一定是对的,勉强保持也未必对。
但如果两人的感情依然存在,仅仅是因为想要创造一个子嗣,就决定了结束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个因果是很荒谬的。
孩子的去世已经是一个痛苦,不应该再让这一场痛苦为夫妻关系做出唯一的决定。
归根结底,后代只是婚姻可以拥有的部分,不应该是衡量妻子的价值唯一的尺度。
有些事情,还是要相信命运的。
这并非是让人不做任何事情,也不是要劝说谁放弃自身的选择。而是要承认人生中有些结果不是由一个人来完全掌控的。
再娶个人,不能保证以后的生活一定如意,再离婚,也不能改变已发生的事实。
真正需要问的,或许不是还能否再要一个儿子,而是夫妻之间的感情还存不存在。
感情破裂,面对感情;感情没有裂开,不要只为了一代人,把一起走过的时光一笔勾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