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如果放到台面上来说,结论实际上是不复杂的,正常的离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将离婚当成是谁对谁错之间的一场审判。
但是正常的离婚,并不意味着可以将现妻当作一个用完了就丢掉的人。手续是可以按照流程来办理的,态度可不能仅仅只是冷冰冰地进行切割。
先安抚好现妻,让她明白你之所以结婚,主要的原因就是你想要孩子而不是她这个人无法替代。
这句话是残酷的,但也是事情中必须要说清楚的一部分。因为在你那时候的判断中,对象到底是谁都不重要,没有孩子也不行。
倘若一直不将这个原因说清楚,现妻就很容易将这段婚姻看作是感情破裂了,甚至理由为自己被简单地否定了
而事实上,促进结婚的重要因素并不在于她是哪一个,而是对于孩子的期望。
两件事情混在一起伤害就会更加严重,因为对方会忽然发觉,自己认为建立起来的是一个婚姻,而另一方在乎的是婚姻是否能够带来子女。
更为麻烦的是孩子已经消失,原本支持此段关系的目标也失去了。
到了这个时候,再突然意识到伴侣也是一样的,打击会非常大。
这句话不是在为谁解释,而是在讲述事情为何走到离婚这一步,孩子没有了是一种打击,对于伴侣失望也是另外一个打击。两种东西叠加在一起,那么关系自然就很难维持下去。
所以,决定因为要孩子而离婚,同时也决定由于这个原因而结婚,就不要再假装这仅仅是一般的感情不和。
把真实的原因告诉你的妻子,至少让你知道自己所面临的是什么问题,而不是一堆含糊不清的话语里反复地猜测,最终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到你自己。
当然这种解释并不会自动地消除伤害,也不会使对方听完之后心平气和的。
有人或许会觉得,对象是谁都无所谓,现妻不是从头至尾都被当作工具。
这一判断并不重要,正是因为这样,在离婚的时候,更不能仅仅只想着将自身的责任压得最低。
财产的分割,多分一点吧。
这并非是将财产当作道歉,也并不是说给予了钱财,造成的损害就可以被一笔勾销出去,而是要承认她在此段婚姻中承受了实实在在的损失。
至少处理结果,不要使她承受关系破裂打击,又被财产尽量压缩。
这样做,也不可能保证每个人都满意,但是受到道德谴责的会少一点。
其实,婚姻是可以离开的,理由也是能够说清楚的,可千万不要一方面把生育孩子当作结婚的主要目的,另一面又要求现在的妻子为自己的这个选择付出全部的代价。
离婚太难看了,不必再拿走最后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