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个人仅仅因为还想着一个孩子而产生了与妻子离婚,再去寻找他人结婚的想法,那么这件事情就不能仅仅被理解成为“想要一个小孩”这样的事情。
如果想要孩子,那么也应该跟妻子说清楚自己想法,不要把这种想法藏在心里头,等到最终直接变成处理婚姻的决定。
夫妻在一起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至少是可以一起去想办法的,而不是由一个人先给两个人做出结论。
科技如此发达,现如今要孩子的办法有很多,夫妻共同面对,也能领养。
所有的选择不一定都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既然问题都是两个人一起面对的,那么就不应该一开始仅仅只盯着离婚,再去找一个女人结婚生育孩子这条路。
特别是两个人有过婚姻也有过孩子,所以这段关系不应该在发生变故之后被简单的当成一段随时可以替换的。
别人为你生孩子,也和你一起成家,后来因变故不可再生,事本身已经很难了。
如果你在这个时间点提出离婚的理由还是想找一个人去要孩子的话,那么就很难说是无奈了,更像是将自己的希望放在妻子的情况之前。
说得直白一点,这样做的自私,并不仅仅是你要孩子,你只看到了自己还要什么,而没有认真地看到妻子已经在为这个家里承受了什么。

你老婆愿意跟你在一起也是不容易的。
这句话不是代替谁包揽所有责任,而是提示一个很基础的事实,婚姻中不能仅仅计算还是否能生,还得看人在这一段关系中经历了些什么。
即使她身体上有可能再次生育,之前生育过孩子,后来又生病去世,对女人身心也会带来不小的伤害。
这并非是一句再生一个就可以轻轻带过的事情,也不是更换一个人再次结婚,就能够将之前的经验从两个人生活中抹去。
她所失去的并非是一个能够随时弥补的位置,而是你们一同经历的,也并非一个孩子一出现就能够自动被替换的空白之处。
你原本应该更加疼爱她,至少应该先理解她的情绪,但是你却因为你的想法,而开始考虑要不要离婚。
因此问题真正令人难受的所在,并非是你是否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而是您是否将妻子视为一个需要得到尊重、需要被照料的人。
要是最后仅仅因为这一个原因就跟原配离婚了,再找一个女人结婚,还是要生孩子的话,那这样的选择真的很难让人感觉到厚道。
别人生过孩子之后又发生了不可再生的事情,你不去疼惜她,反而将她当作实现愿望后就能够放下的人。这不仅仅是自私,也确实是凉薄。
我可以理解,一个人要孩子的想法,但是理解愿望并不意味着要替这样的处理方式承担责任。
愿望是可以讨论的,婚姻也是能够认真面对的,只是不可以因为自己想要一个小孩子,就将妻子付出,受挫以及继续陪伴都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