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结婚之后和自己的妻子一起怀孕,女方之后怀孕了,但是却查出了葡萄胎,而且还有其他的症状,这件事情一步一步地变得复杂起来,最终子宫被切除掉了。
这里先说几件容易混在一块的事情,我并不是专业的人士,不知道葡萄胎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而且原来的含义已经写得非常清晰了,除去葡萄胎以外,还有别的病因,只不过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误诊了,实际得到的是其他的病,或者葡萄产生的其他病因。
因此,葡萄胎并非这件事的关键,至少我认为不是。
关键之处在于,在夫妻一起备孕之后,女方怀孕了,但是经历了这种身体方面的变故,最终不得不切掉子宫,男方在这一段关系里如何做,才是大家一直讨论的问题。
男方犹豫了一阵子,最终把房子和钱都给女方,两人离婚了,男方只留下了一辆车子。
这件事情说起来是很简单的,但是真正落实到当事人的身上的话,恐怕并没有哪一个步骤是轻松的
朋友们认为男方做的不错,并非因为离婚自身有值得夸奖的地方,而是在关系走向尽头的时候,他没有继续拉扯财产问题。
房子以及存款给到了女方,而他自己所留下的仅仅是一辆车子。这一选择至少意味着,在他朋友们所看到的范畴之内,他愿意去承担这一婚姻结束以后的一些代价。
当然这只是男朋友的观点,女方的看法,我并不清楚。
旁观者容易对结果进行评价,认为他将房产与存款留存下来,自身重新开始似乎就是一种体面,也认为,他没有使女方在身体受到伤害之后再为财产方面的问题而反复争吵。
但是当事人感受,不一定能够被旁观者的几句话所概括,特别是女方怀孕,查出疾病,子宫切除这些对她有什么意义,朋友们不知道。
我们能够确定的事实就仅仅只有这些。婚后备孕女方怀孕,查出了葡萄胎以及其它症状,最终切除子宫男方纠结一段时间之后提出了离婚,并且还把房子以及存款留给女方,留下了一辆车子。
后来,他再婚并生下了孩子,他的婚姻生活幸福。
女方据称也结婚,只是她之后是与一个有儿子的人结了婚还是领养一个儿子,时间长了,已记不清。
因此朋友们最终达成了一致的看法,觉得男方做得不错。
这句话之中既有对男人处理财产的方式的肯定,也有旁观者的观点:婚姻并没有继续下去,但是双方后来又重新生活,男人没有带走所有的东西,女人也没有因而被说成没有路可走了。
至于是否是最好的抉择,外人实际上没有资格为他们做出结论。
我可以说,在我所知道的范畴之内,男方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而且把房子以及存款交给了女方。朋友们因而认为他做的不错。
女方真实的想法只有她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