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妈妈43岁生下我弟弟时,我21岁。
后来弟弟12岁了,我回过头来看这件事情,依然认为,再生并非完全不可能。
但是这句话存在一个前提是,不能仅仅把年龄单单拿出来进行判断。
40岁的时候失独,要是夫妻两个身体健康经济稳定的话,我个人认为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所说的并非是谁都适宜,而是说在身体以及经济条件均可以满足的情况之下,可以考虑。
我母亲在整个孕期都没有发生孕妇的高血压情况,也没有出现糖尿病情况。
这仅仅是她的经历,并不能当作别人也会是一样的保障。
她可以平稳度过孕期,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照样走。
身体情况不一样,孕期的情况也有可能是不同的,那么具体如何评估呢,还是要去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
我个人的经历也证明,生育不能只看年龄数。
我在30岁生下我的女儿时,就被判为高危了。

之后生产安全过了,但是产后期出了大量的出血。
将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进行观看,会更加容易理解一个道理年龄并不是唯一的条件,而且身体的状况也不能够被忽略掉。
因此,失独之后要不要重生,不能仅问一句还能不能重生。
真正要问的是夫妻双方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得住,家庭经济条件是否可以稳定地支撑,自己是否已经想明白了。
而这些问题并没有想清楚,仅仅依靠一句别人可以,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的母亲43岁就生下了弟弟,这是她自己的经历,并非对所有人提出建议。
我30岁的时候生下女儿,被判为高危,并且出现了产后大量的出血,这也是我自己的经历,而不应该被放大成普遍的结论。
想要好好地生育一个小孩子,良好的身体是很重要的。
经济的稳定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怀孕、生产以及后续的照顾,都是需要不断的支撑的。
倘若夫妻身体状况良好,经济状况稳定,并且结合正规的评估来进行考虑,我还是觉得40岁失独之后并非完全没有可以选择的。
只是这种选择不能用冲动,也无法用别人的结果代替自己做出决定。
是否愿意再生,是个人的选择,是否能够承受,需要摆在桌子上。
看清楚这两件事情,再做出决定,要比只盯年龄或只听一句没问题更加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