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你可以。
人性上,你也可以。
但是,感情上,你真的会自责吗?
我相信你和妻子之初是因为相互喜欢,而走到一起的,后来生下孩子。
失独,是每个人都不想发生的事情。
可是意外既然出现了,夫妻间的情谊,也不能算作是一笔帐。
我认识了一位女性朋友。她曾经生过一个可爱女儿。
女儿大一岁多的时候,她又怀孕了,之后打掉了,不要。
当女儿快要上幼儿园时,孩子忽然发烧,并且反复,吃消炎药也没有效果。
小男孩说腹股沟疼,夫妻两人带着孩子去了几家大医院,但是一直没有查出来问题。
后来他们又挂了一位有经验的老专家。
医生做B超,才知道是神经妈细胞瘤,并且已经是晚期。
肿瘤生长在脊柱的后面,因此之前查了好几次也没有查出。
医生都非常负责,也将情况说得非常清楚,如果这个病治疗不好,就算是手术,其预后也不会好。
但爸爸妈妈非常爱这个女孩。
换成其他人,也不一定舍得不去治疗,因为万一发生了奇迹?

为此,孩子做出了手术,同时也接受化疗与放疗。
治疗中孩子表现良好,与正常小孩无异。
治疗后不到半月,肿瘤再次复发。
不久,孩子走了。
后来,爸爸妈妈试图再生一个孩子,但一直没有成功。
之后,夫妻两人也都没再要孩子。
当时夫妻二人35岁左右,事情已过去10年,以后也一直未离婚。
我还了解到几个失独的家庭,其选择也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有一点类似,日子被那件事所留下。
所以夫妻一场建议不要过于功利。
不要去做让自己的良心难过的事情,特别是不要轻易地把最亲密的家人当作需要被替代的人。
你可以舍弃执念,但舍弃不等于舍弃孩子,舍弃共同经历的痛苦。
如果你拥有万贯的家财,那么退一步来讲,当然是可以在外边养一个的。
但是你现在想要离婚再娶的话,这就说明你的经济条件基本上是一般的,事情更不能只看利益。
如果一个家庭遭遇到这样的伤痛,不一定能够重新回到过去,但是两个人最起码可以相互抚平,陪伴着彼此度过这一辈子。
孩子来过也被你们好好爱过,那些已经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情感。
不要急于把它换成另一个儿子,也不要着急把妻子从自己的人生中划掉。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