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可以继续这段感情,答案不在别人的手中,婚姻法确定了婚姻的自由,那么你选择留下或者离开,是你可以做出决定的。
但能做出决定,并不意味着这个决定是没有代价的。
你所面对的并非是一张随便撕掉的纸张,而是已经和你一起生活过的那个人。
如果你走了,她恐怕就只剩下你。
并且很快,也许连你都没有。
这句话虽然有点重,但她接下来面对的,正是这种突如其来的失去依靠。
你应该也知道她已经经历了一段接一段的痛苦。
孩子离去的原因你们不一定能够说得明白,我也不清楚她到底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够真正的走出这些痛苦。
人碰到这种事情,不是一刀切断关系,就能马上恢复平静的。
有的难过会留存很长时间,有的失去也并非一句忘记就可以抹平。
还有一个说法,听起来像玄学,但不一定不能提醒自己,宇宙能量都是持恒的。
她承受的这一段能量,可能要以其他方式回来。
当然这并非是在替谁去解释孩子是为什么要离开,也并不是在为这件事做出结论。
孩子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离开的,你们不知道,别人更不能替你们编出一个答案来。
只是你需要想明白,如果最终两个人选择了离开,那么可能并不是伤痛的消失了,而是两人各自携带伤痛重新开始生活。

与其把两个人困在同一个难过里,还不如都忘记,继续开启。
这句话的意思有两层,不是单纯的劝你立即离婚,也并不是劝你不管怎样都要留下来。
它说,婚姻已不能继续,不要将彼此困于反复消耗中;如果还可以继续,也不要只看失去的那部分。
如果你的妻子不能生孩子,并不意味着她的人生就只有一条道路。
她能领养。
这并非是轻描淡写代替孩子的言论,也并非说领养就可以让过去的痛苦自行消失。
只不过,不能生育,人生完全结束,不可以直接画等号。
作为妻子,你也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能做些什么。
要是最后还是选择离开的话,至少还可以多留一些家产给她。
这既是一种对于共同的生活的一种交待,也是为了给自己积累德行。
财产不可代替陪伴,也不能代替孩子,更不可将发生的伤痛转化为没有发生过的。
但是在一个人丧失婚姻,又丧失生育的可能时,留下一些可以依靠的东西,或许比什么都没有留下更有价值。
婚姻是可以自己选择的,是你的权力。
但权利并不意味着只考虑到自己转身有多么轻松。
你可以走,但不应该把她以前所承受的所有一切都推给了她。
你可以留下来,但是留下不能仅仅出于同情而已。
真正需要面对的是你们还可以一起承受以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