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听上去好像是一桩交通故障,真正发生在人的身上,却变成了几家人一起承担的长期后果。
我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情,几家人的关系挺好的,住得也比较近,孩子们都在读大学,而且都是走读生的话,家长们就商量轮流去接孩子。
这样的安排原本是为了熟悉以及方便,几个家庭彼此相信,孩子们同时上下学,哪家有事情,其他人帮忙,生活就这样过着。
可是有一天早晨,车子发生了事故,在一车人当中,有三个人死亡了,司机和儿子虽然还活着,但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事情到此一步,已不是一句谁负责可以轻易说清楚的。
是否要起诉家属是可以考虑的,但司机家中也有两个受伤的人要进行治疗,死去的孩子又无法返回,官司即便有结果也无法补上所有失去东西。
后面赔了多少钱,我不知道,不适合给当事人做出结论。
很多人在看待事情的时候,往往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赔偿,责任以及判决这类事情上面。因为这些事情至少是能够进行计算的,能够写在纸张上面,也能够形成一个能够看得见的成果。
但是对于失去孩子家人而言,最为难以处理的,往往并非账面上的那些数字。
钱能够解决治疗,生活和一些现实的压力,但是却不能够带回一个已经走了的孩子。
我有个远方的亲戚,就住在这几个家庭里。
她想要儿子想了很多年,一直都没有想上,后来她领养了儿子。
别人劝说她,还不如领养个女儿呢,她却说她没有养女孩子的经验啊。
听起来似乎在谈论性别以及照顾方式。实际上她心里想着的还是已经去世的儿子。

因此,她领养的不仅仅只是一个家庭需要的孩子,而是在努力将原来的家庭位置重新进行填补。
但是这种填补本身就很困难。
新来的儿童是独立的个体,不能承担另外一个孩子遗留下来的名字,习惯,记忆也不应该被要求代替谁去完成没有做完的生活。
而失去了孩子的父母,嘴上可能知道这一点,心里却不一定马上就分开。
这并非是一句领养一个即可解决的问题,也并非旁人劝说几句以后习惯就可以过去的坎儿。
人可以接着照顾另外一个孩子、可以重新去安排生活和柴米油盐,可以慢慢地往前走,可是那份对于已经逝去的孩子的想念并不会因此而被抹去。
真正应该分清楚的是两个儿童都应该被认为是自己的,而不是相互替代。
一个儿童的离开,带来的是不可改变的现实;另外一个孩子到来,是另一个关系的开端。
将两件事强行捆绑在一起,大人可能是为了求生,但是对于后来来这个家庭的孩子而言,却可能会成为很大压力。
这件事情让我感觉到,家人的关系再怎么好,轮流去接送也是再方便的,风险要是一旦发生了,受伤的可不单单是车里面的人。
有的人需要面对医生的治疗,有的需要承担责任,还有的是失去孩子以后的空白。还有人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慢慢学会想念,但是却不能够把想念转变成对另外一个孩子所要求的。
能赔偿部分依法处理,能治疗部分尽力治疗,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及专业人士判断。
失去孩子以后如何生活,并没有哪种方式适合所有的人。
领养是可以的选择,但是它不是忘记,也不是代替,更不是简单堵上旧日缺口。
有些痛并不会被填补,人只能携带着它,将眼前的人视为眼前之人,好好地相处,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