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看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并非是问妻子为何这样选择,而是首先问她是否存在道德方面的压力。
但问题在于,道德方面的压力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又应该被压到什么样的程度,往往没有人能够明确地说出来。
在这个例子当中,丈夫是28岁,是肝癌晚期的患者,妻子已经怀孕了5个月,她想要去打胎,也要去离婚。
事情一旦出现,很多人就会本能地认为妻子太狠了,认为丈夫已病成这样,她怎么能在这时离开。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妻子所面对的并非是一道简简单单的选题。
她既面对丈夫重病,又面对一个还没出生的小孩,还面对婚姻如何继续,未来生活如何过等现实的问题。
旁观者仅仅看到了“丈夫生病”与“妻子走了”,却很轻易将妻子要面对的那一部分人生忽略掉。
有人说,既然怀孕,就应该生下孩子,结了婚,应当陪丈夫走。
这句话从表面上看是在说责任,但实际上往往只是将一个人的生活,直接交付给了另一人的处境而已。
婚姻是有责任的,生育也并不是一件随随便便就可以决定的事情,但责任并不意味着必须将自己的一辈子都押在上面。
特别是当婚姻中另一方得了肝癌晚期的时候,家庭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没有人能够轻描淡写的替妻子做出决定。

她愿意不愿意继承,是她的选择,并非旁观者说几句应该就可以替她做出选择。
有人或许会认为,这个时候离婚是逃跑,而打胎则是无情的。
可所谓的无情,大多数时候只是由于她没有按着旁观者希望的方式去牺牲了自己。
我们总是要求处于弱势、患有疾病或者遭受不幸的人能够被照顾,但是却很少能够认真地看到照顾者也有可能被拖入另外一个人生。
倘若妻子不愿继续下去,她可以接受别人评价她,但不必为此承受一个无限的道德判决。
她可以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也可以感觉自己不想,说出这些话并不好听,但比勉强留在后再彼此抱怨更实在。
当然旁观者也可以不同意她的选择,也可能认为这个选择是残酷的,但“不同”与“她必须承受道德的惩罚”并不相同。
归根结底,别人能够评价她,但是却不能够将她的道德准则转化为她必须做出的人生判断。
所以看到这个例子,至少我们可以明白这么一件事:一个人在选择离婚以及终止妊娠的时候,外界不用急着替她去定罪。
她或许做出了令人无法接受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必须背负沉重的道理压力生存。
这件事情没有轻松的答案,也不存在谁能够借助一句应该把复杂的处境变得简单。
可以做的,只是承认她可以面对自己现实,也可以为自己人生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