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选择不一定有问题,但是从情理上说,至少你妻子算是遇人不淑。
孩子病了,你当然难过,可是她作为妈妈,受到的创伤也是很深的,这并不是谁痛,谁就更有权利说话。
你们原本应该是相互扶持、相互安慰,共同度过这段艰难的时光,而并非在对方最为脆弱的时刻,开始考虑她还能否生育。
但是你现在所想的,并非是如何安慰一个已经失去孩子的妻子,同样正在遭受伤害的丈夫,而是以一种听上去颇为“理智“的方式来计算,她已不能生育,我还得再生一个孩子。她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对于我而言,她就不存在价值。
是吧?
把伴侣看成是否能够完成生育的人,如果她不能够满足你的要求,那么就准备将她从人生中清理出来,这与感情本身没有多大关系。
你现在只不过有两条道路,一条就是抛开她,再组建新家庭。
另外一条,是骗一个傻逼小姑娘,骗来一个小孩子,然后告诉她我不爱你,但是孩子我能养,也不需要你出抚养钱。
然后你可以装的很体贴,跟她说,你还有很好的时光,带一个孩子会拖累你的。
你认为哪一条更合适自己?
我并不是随口说这样的话,因为我真的见过这样子的人。
当然你也知道你的想法不是很能见光的,否则你大概不会将它包装成为一个需要众人评判的理智问题。

你是否也期望有人为你盖章,称你没有错误,说你想生一个孩子存在什么问题,说妻子不可生育后,你的重新选择不是无情?
对不起这些话没法说出来。
一个人承认自己要孩子,同时也承认不能继续这样的关系,但是不能一方面把伴侣价值降低到生育能力的程度,另一面把抛弃当作是理性的表达,把背刺当作不得已的表现。
伴侣的意思?
同甘苦共患难,你人生中最亲密的朋友,并非顺风顺水的时候一同生活,当遇到真正痛苦时,立即评估对方是否具备使用价值的。
孩子去世后,她没有了孩子,她也在承受着失去孩子的阴影,而你所选择的并不是陪她一起走一段路,而是先为自己去寻找下一家庭。
这并非是简单的想不想再生一个孩子,而是在关键的时刻,你将共同面对转变为单方面的撤退。
背刺背刺吧,偷偷的刺了也就罢了,真的不用拿出来找一群人来证明自己是对的。
如此做不好,会显得又当、又立。
我们坦荡点不行吗?
这么大的个人了,有什么道理懂啊?
结婚,并且已经生了孩子,也应该是三十了,而不是三岁。至少应该明白承诺,责任,人情,并不是说一句话理智就可以一笔勾销的。
希望你妻子早日摆脱失子的阴影,重新寻找到属于她的人生道路。
也想告诉女孩子,眼睛擦亮一些,单身是不可怕的,可怕是找错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