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的时间段生育政策一般会与那个时期的人口情况相同,这一点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才比较能够理解。
上世纪中期偏后的时期,中国为减轻人口膨胀所造成的经济负担,政府开始实施计划生育。
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的头些年,其实施的过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逐步收紧。
早些年,政策允许生两个孩子,后来逐渐变成只能生一个,在农村地区,如果第一个是女儿的话,可以生第二个。
在管控最为严格的时候,城镇的人口超生有可能直接就被取消了工作,而农村的超生可能就会遭遇抄家的情况,相关的人员还会到处去寻找,一直到当事的妇女拿掉孩子为止。
特殊时期生育现象也曾经借助电视小品超生的游击队形象地表达出来。
很多事情离很多人并不遥远,只是之后的人回过头来看,很容易将它简单地压缩成为几句话,而真正落实在一个家庭的身上,却并没有那么的轻。
从那一辈出生的,绝大多数都是独生的子女。
家庭成员少,晚年可靠的亲人有限。
要是子女平平安安的,很多的风险不一定就会显露出来,但是一旦一个独生子女出现意外的情况,父母所失去的可不单单是一个家里的成员,还有可能失去很重要的一种精神寄托
失独家庭是需要理解的。

有人问,既然已经发生了,政府给予死亡补偿、伤残补助,难道不够?
以上补偿,既可以看作是政府对于失独家庭以及伤残独儿家庭的温暖关怀也是现实对于家庭损失的回应,
但问题在于,补偿的主要是解决眼前的一些困难,而养老保障的则是父母以后如何生活。
对于真正失独家庭而言,需要政府更进一步的跟进,不仅仅是一次性死亡补偿的,也不单单是对于伤残独子的家庭补助,更是对失独父母养老保障的。
这才是最重要的需要。
人一旦到了晚年的时候,生活方面的照顾、经济上的来源以及长期的陪伴都是必不可少的。
当孩子不在的时候,父母原先设想的养老途径也会中断,而这种中断并非是补偿金能够完全填补的。
因此,相关的帮助不能仅仅局限于一次性的补偿,还应当关注失独父母在长期养老方面所面临的实际压力。
这并非是将家庭不幸重新提出来谈论,也并非要求谁通过一句轻松的安慰将事情带回去,而是要承认他们养老需求的确存在。
当然最好的期待,还是每一个家庭都可以平平安安。
只是平安没有结果,社会的帮助,应该尽可能贴近当事的家庭真正需要的。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补偿是很重要的,父母的养老保障也是更加重要。